滁州之西南,泉水之涯,欧阳公作州之二年,构亭曰“丰乐”,自为记,以见其名义。既又直丰乐之东几百步,得山之高,构亭曰“醒心”,使巩记之。
凡公与州之宾客者游焉,则必即丰乐以饮。或醉且劳矣,则必即醒心而望,以见夫群山獉之相环,云烟之相滋,旷野之无穷,草树众而泉石嘉,使目新乎其所睹耳新乎其所闻则其心洒然而醒,更欲久而忘归也,故即其事之所以然而为名,取韩子退之《北湖》之诗云。
噫!其可谓善取乐于山泉之间,而名之以见其实,又善者矣。虽然,公之作乐,吾能言之。吾君 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天下之学者,皆为才且良;夷狄鸟兽草木之生者,皆得其宜。公乐也,一山之隅,一泉之旁,岂公乐哉?乃公所寄意于此也。
庆历七年八月十五日记。
节选自曾巩《醒心亭记》
【注】①涯:水边的陆地。②直:直接,径直。③君:君主,皇帝。
使目新乎其所睹耳新乎其所闻则其心洒然而醒。
或醉且劳矣 或:。
其可谓善取乐于山泉之间 谓:。
而名之以见其实 名:。
乃公所寄意于此也 意:。
①凡公与州之宾客者游焉,则必即丰乐以饮。
②噫!其可谓善取乐于山泉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