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公仲偃①自河东河北宣抚使召归,除②京城四壁守御使。与时相议不合,镌官③落职奉祠④。京城既失守,敌欲得公,用事者⑤诒⑥公以割地遣诣敌营。敌得公喜甚,即馆⑦于僧寺,遣人为言国相知公名,将欲大用。公曰:“偷生以事二姓,有死不可!”国相盖谓粘罕⑧ , 公守真定时,敌人攻城不能下。再入寇而公已去,真定遂陷,故以此知公也。车驾既北狩,敌复遣人谓公曰:“请以家属北去,取富贵,无徒死。”公仰天大呼曰:“有是乎?”召其指使陈灌谓曰:“国破主迁,乃欲用我,我宁死耳!”即手书片纸付灌持归报其子,以衣绦自缢死。粘罕闻而叹曰:“是忠臣也。”令葬之。公薨八十日,其子始克具棺敛,颜色如生,人以为忠节之气所致云。朝廷褒其死节,谥忠显,又赐碑额为“旌忠褒节”之碑。
(选自《独醒杂志》)
【注释】①刘公仲偃:即刘仲偃。②除:拜受官位。③镌官:削去官职。④奉祠:指祭祀等,这里指祭祀官。⑤用事者:办事的人,指后文的陈灌。⑥诒:欺诈。⑦馆:住。⑧粘罕:金朝名将,女真族,勇猛有谋。
①事 ②乃 ③始
①遣人为言国相知公名,将欲大用。
②请以家属北去,取富贵,无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