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下表为不同时期有关科举制度的史料。
时期 | 出处 | 史料 |
唐朝 | 《通典》 | 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布其风采,每岁得第之 人,不决辰而周闻天下 |
两宋时期 | 《金史》 | 过起唐季,颇用唐进士法取人。……金承过后,凡事 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 ……终金之代,科日得人为盛 |
明朝 | 《明实录》 | 科举是国家取人才第一路,不可滥 |
清朝后期 | 《梦蕉亭杂记》 | 末世不察,至薄帖括为小技,而未审先朝驾驭英雄之 毅,即在乎此。科举一废,士气浮嚣,自由革命,递 成今日无父无君之变局 |
民国时期 | 《孙中山全集》 | 自世卿责族门间举荐制度推翻,唐宋厉行考试,明清 峻法执行,无论试诗赋、策论、八股文,人才辈出; 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 |
材料二 “考试权独立”思想是孙中山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思想成为南京临时国民政府考试制度确立和推行的直接理论基础。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提出了以考试权为核心的文官考试思想。他令法制局的文官编写草案,规定文官考试委员隶属于内闹总理,掌管高等文官考试、任用等事项,以及高等文官试验科目厘定事项等。南京临时政府遵照孙中山的考试权思想,先后拟定了《任官令》《文官考试令》《文官考试委员会官职令》等有关文官考试的法 令。这些法令对文官的考试和任用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划。《任官令》规定了简任、 荐任和委任三种不同等级的文官任用规则,还规定了考试的种类、资格、科目与作弊的师罚等。尽管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短暂,参议院没有完成这些法令的立法程 序,但这些法令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制度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影 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参加考试担任文官的权利。“考试权”第一次被写入宪法。
——摘编自邱静远《依法治考:孙中山“考试权独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