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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三上·昆明月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清时期,土地租佃关系中永佃制土地租佃关系占有一定的地位。永佃制下佃户拥有永佃权,即田面权(田皮),田面权是同田底权(田骨)相对立而存在的。田底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对佃农的经济生活有一定的好处。在实行永佃制的情况下,而且有将田面权出卖典当的权利。地主对土地有田底权,因此地主有权收租,给小农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佃农有了永佃权

    ——摘编自严玲玲《中国封建社会的财政制度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材料二   明清时期出现了一种新的土地所有制——股份制,这一制度下农民主要通过两条途径获得土地股份:一是为地主开垦荒地时,农民垦荒开拓投入了工本,这是以工本为形式的股份所有制;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购买,以“永佃制”为典型代表的另一种土地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明清时期以永佃制和土地股份所有制为代表的土地制度变革,促使土地关系进一步松解

    ——摘编自屈昕璐、叶普万《明清时期土地关系演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1. (1)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时期土地关系变革的原因及影响。
    2. (2)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明清时期永佃制和股份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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