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社会法治 /
  • 1. (2024·浙江)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对中国人而言,燃放烟花爆竹有其特定的含义。由于烟花爆竹燃放量不断增加,安全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地方政府先后推出了“禁燃令”。随着时间推移,“让春节更有年味儿”“为燃放烟花爆竹解禁””等呼声越来越高。经过充分论证,部分地方政府陆续将原先的“禁燃令”调整为“限燃令”

    材料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选摘如下:

    第五条 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1. (1) 一些地方从“禁燃令”到“限燃令”的规则调整说明了什么?
    2. (2) 结合上述材料,阐述一些地方出台“限燃令”的合理性。
    3. (3) 从厉行法治的角度,谈谈如何让“限燃令”限得有效。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