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屋大维官职和权力的变化
公元前27年
元老院授予他“奥古斯都(意为至圣至尊)” 尊号
公元前23年
辞去执政官,但得到统治权和保民官权力
公元前12年
担任宗教最高职务大祭司长
公元前2年
重新担任执政官,并获得“祖国之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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