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804年颁行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的首创和典范,对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自其颁行之后,欧洲的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希腊、丹麦、罗马尼亚、葡萄牙等国,拉丁美洲的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国,亚洲的中国、日本等国,在开展本土的民事立法之时,均将《法国民法典》作为蓝本。
——摘编自张玉涛《论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历史逻辑》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是将自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为止相继制定的各相关法律加以修改、合并、编纂而成的,是体现21世纪时代特征的法典,其法律条文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法律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顺利通过及实施,关键是具备了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
——摘编自[日]高见泽磨著,魏敏、陈凤华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历史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