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清末十年的改革不能说毫无成就,改革官制、修订律例、编练新军、振兴实业、废除科举、兴办学堂、设谘议局、资政院等,确有诸多进展。然而,在改革的速度和方向上,清政府和社会期待逐渐显现出巨大的落差。社会所期望的改革,是要限制君权,扩大民权,建立起现代的君主立宪体制。而清政府的目标则相反,它期望通过改革,将过去模糊的无所不包的君权明确化、法制化。清政府并不想通过改革来放权,而是要通过改革将专制君权披上现代的外衣。
——摘编自王建朗、黄克武主编《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
材料二 清末新政是由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发起和领导的,其涉及的领域与此前相比,不可谓不广泛。比如废除科举、创办新式学堂、奖励出国留学、兴建铁路、扩建新式军队等。然而,《辛丑条约》的签订已经深深地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根基,其在新政推行过程中受到《辛丑条约》的影响,面临诸多限制。比如,当时的清廷想要在全国范围内修建“巡警所”(“派出所”的雏形)。由于背负着《辛丑条约》的巨额赔款,清政府就算把全部国库收入加起来都不够这一项改革的开支,更不用提兴办其他工业、交通等现代化建设了,加之民众当时的承受能力也空前低下,清廷虽然制定了一系列改革计划,却只能“量入为出”。更为关键的是,羸弱的政府失去了民众信任,本身执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被广泛质疑,清王朝陷入“两难境地”,直至最后崩溃也未能从中脱离。
——摘编自新民周刊《萧功秦专访:保守的文化,迟误的改革,帝国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