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顺利出行与长春轨道交通高效运转密不可分。某班同学收集到以下运营规章。
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禁止损害轨道交通设施和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
阻碍安全门、屏蔽门、列车门关闭,强行上下车;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等废弃物;
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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