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见下图)
材料二:庄园的所有决定和对违法行为的判决,都要经过法庭,法庭是其治理乡村事务的基本平台……而法庭出席人之间一旦发生争议,无论控辩双方是何身份,均须依据法律解决。有案例显示,即便是领主与佃农之间的案件,也必须遵循法庭判决……换言之,即便佃农在经济上依然受到领主的剥削,但法律和法庭可以使其免遭过分的侵夺。
——摘编自侯建新《西欧中世纪乡村组织双重结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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