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学的源头究竟是神话,还是六经呢?刘毓庆认为中国文学的源头是六经。他的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
中国古代没有神话概念,这就意味着神话未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形态而存在。所谓的上古神话,其实是对上古史的一种记述方式。徐旭生先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说:“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质素、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的。”当下文学史著作中所讲述的上古神话,如后羿射日、女娲补天、盘古开天、共工触山等,并不是产生在上古,而是战国以后,真正属于上古的神话很有限。像精卫填海、夸父追日、黄帝战蚩尤等,这属于上古神话,而这些神话都有历史作内核,其实是上古史的神话化。
即使神话存在,也构不成文学之源的功能。所谓“源”,一定要形成对“流”的规定性作用才行。即所谓“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它要决定其“流”之巨细清浊。只有有了“流”,“源”的意义才能成立。尽管中国上古产生过神话,但这些神话对中国文学并没有规定性,形不成“源”的功能。无论怎样抬高它,它也无法取得像希腊神话在欧洲文学史上那样的地位,它对中国文学发展的影响并不像研究者所说的那般巨大。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设问和思考:假如没有上古神话,中国文学是否会逊色?中国文学史是否会改变它的形态与发展方向?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个巨星如“李杜”“苏黄”“唐宋八大家”是否会出现?我想结论是很清楚的。
假如没有西方学者神话研究的理论与观念的输入,恐怕至今人们也不会意识到有神话的存在。也就是说,没有神话,中国文学史不会重写;而没有六经,中国文学史则必须重写。因而把神话定位为中国文学之根,是不能成立的:将神话作为中国文学之源,是用西方概念规范中国学术的结果。
(摘编自《中国文学的源头是什么》,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