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有甄彬①者,有器业②,尝以一束苎③,于荆州长沙西库质钱④。后赎苎,于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还西库,道人大惊曰:“近有人以金质钱,时忽遽不记录,檀越⑤乃能见归,恐古今未之有也。”辄以金之半仰酬,往复十余,坚然不受。彬后为郫令⑥,将行,辞太祖。时同列五人,上诚以廉慎。至于彬、独曰:“卿昔有还金之美,故不复以此诚也。”
【注释】①甄彬:南北朝时齐朝人。②器业:高尚的品质和出色的才能。③苎:即苎麻,多年生草本植物,④质:抵押。⑤檀越:佛教用语,称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或出资举行法会的信众。⑥郫:县名,在四川省。
①尝以一束苎
②将行,辞太祖
卿昔有还金之美,故不复以此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