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条约
主要内容
1842年
《南京条约》
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通商口岸;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1895年
《马关条约》
割江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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