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自2017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会益保护的刚性。
结合材料及所学政治生活知识,分析检察机关能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因,并说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