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
中央
地方
秦朝
皇帝握有至高无上的、統治全国的权力中央政府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郡县两級制,由皇帝任命行政、军事长官
汉朝
汉承秦制
实行“推恩令”,削弱渚侯国势力
唐朝
——
合并州县
元朝
中书省
为管理广袤的土地,元朝逐漸形成一套行省制度
明朝
原来的皇帝—中书省—六部的政治体制发生了变化
三司分治
清朝
軍机处的設置, 始于雍正年间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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