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修改宪法,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7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成立宪法修改小组。
2017年11月,党中央发出征求对宪法修改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12月,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同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同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
结合材料,说明宪法修改是如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改革开始于农村,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我国农村改革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材料一:1978年冬,小岗村的18户村民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一纸大包干的“秘密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革如同释放了魔力,次年,小岗村迎来大丰收,粮食总产达13.3万斤,一举结束20余年吃国家救济粮的历史,并首次归还国家贷款800元。进入新时代,小岗村大力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并颁发股权证,实现了村民“户户包田”到“人人持股”的转变。2017年,小岗村集体收入突破820万元,农村人均收入比2012年增长70%以上。
材料二:为发展农村生产力,满足广大农民摆脱贫困,过上富裕生活的期盼,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业改革发展的文件,如1982年发布《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肯定“包干到户”等形式的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1991年颁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把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为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2016年制定《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推进“三权分置”改革;2018年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发展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