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责,籴(即买米)食不利,而又加重征,而民不得无(不)取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也。
——《商君书·外内》
材料二: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李)安世乃上疏……高祖深纳之,后均田之制起于此矣。九年(公元485年),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于是海内安之。
——《魏书》
材料一:魏文侯问李克曰:“为国如何?”对曰:“臣闻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文侯曰:“吾尝罚皆当,而民不与,何也?”对曰:“国其有淫民乎?臣闻之曰: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其父有功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琴钟石之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如此者,夺其禄以来四方之士,此之谓夺淫民也。”
——《说苑·政理》
材料二: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若依此说,则魏之废沟洫,必废阡陌,其事尚早于商鞅矣。
——《汉书·食货志》
材料三:李悝总结了春秋末期以来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的经验,结合魏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材料四:魏用李克(当作李悝),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
——《史记·平准书》
材料一: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dí),即买进粮食)食不利,而又加重征,而民不得无(不)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
——《商君书·外内》
材料二:熙宁四年(1071年),司农寺拟定的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
熙宁五年(1072年),颁行市易法。在京城设市易务(后改为市易司),以100万贯作本,负责平价收购商人滞售的货物,赊货给商贩贩卖,也向商贩发放贷款。商贩赊货物及借款,需以财产作抵押,5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