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我给了一般人民以恰好足够的权力,亦不使他们失掉尊严,也不给他们太多;即使那些既有势力而又豪富的人们,我也设法不让他们受到损害。我手执一个有力的盾牌,站在两个阶级的面前,不许他们任何一方不公平地占有优势。
——梭伦
材料二:梭伦把他个人一度掌握的很大权力和权威用在了制定和落实法律制度上。他更注意的不是他在权位上会怎样,而是他不在会怎样。……他不期望为雅典人制定“最好的法律”,而只是制定“他们愿意接受的最好的法律”。他也不主张数量和状态的平等,而主要是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正如他所说的:“我制定法律,无贵无贱,一视同仁,直道而行,人人各得其所。”
——何怀宏《梭伦改革的两点启示》
材料一:梭伦将债务人失去的全部土地所有权归还债务人……永远禁止债务奴隶制。在政治领域,第一次准许没有财产的平民参加公民大会,不过,公民大会拥有的权利仍旧很有限。另外,还规定富裕商人可以担任执政官;还设立新的、更受欢迎的陪审法庭来代替贵族最高法院的一部分权力。总之,梭伦的贡献在于,在组织上为以后建立著名的雅典民主奠定了基础。
——《全球通史》
材料二: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后五月而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一:“我给了一般人民以恰好足够的权力,亦不使他们失掉尊严,也不给他们太多;即使那些既有势力而又豪富的人们,我也设法不让他们受到损害。我手执一个有力的盾牌,站在两个阶级的面前,不许他们任何一方不公平地占着优势。”
——梭伦
材料二:对自己全部土地仍保持所有权的地主,在农民向他履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农民长期使用他们所居住的房屋,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并使他们能向政府履行义务起见,让他们长期使用法令中所规定的一定数量的土地及其他附属地。使用份地的农民必须向地主履行法令中所规定的义务。在这种过渡状态下的农民称为暂时义务农。
不仅如此,农民还有权赎买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并在获得地主同意后,购买分配给他们长期使用的土地和其他附属地作为私产。农民这样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为私产后,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节录沙皇亚历山大二世颁布的“二一九法令”
材料三:“大凡国家之强弱,决定于人民之贫富,人民之贫富,系于物产之多寡,而物产之多寡,又起因于是否鼓励人民之工业。所以,归根结底是依靠政府官吏的诱导奖励之力。”
——大久保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