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 |
出处 |
“无辱宗庙,无羞社稷”“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 |
《春秋繁露·竹林第三》 |
“先国家之争,而后私仇。”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
“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 |
《汉书·苏武传》 |
材料一:西欧中世纪,城市是一种特殊的现象。在经济上,城市的经济活动不纳入封建庄园的经济体系,有独立于领地之外的财政管理系统;政治上,城市不隶属于任何封建主,有自己独立的司法权,可推选自己的行政官员;从社会关系上来看,任何人一旦成为市民,就脱离了封建关系,成为不受封建关系约束的自由人。
中国的城市一贯发达,但中国的城市一向都是在体制内发展的。商人与社会其他成员同流,商人发了财总要投资土地,因为土地被看成是财产与社会地位的最终归宿。同时,历代王朝都有强大的官办商业,这几乎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传统。中国虽也有“商会”“行会”等组织,但“隋唐以来,行会主要是政府控制工商团体的工具”。
——摘编自钱乘旦《世界现代化历程》
材料二:19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国家城市中各种问题和矛盾集中爆发,各种新的城市规划理论应运而生。欧文、傅立叶等社会改革者提出了以财产公有为基础的全新城市规划。霍华德主张在进行系统的社会改革前提下,建立城乡交融环境优美的分散的城镇群。盖迪斯则把生物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城市规划学融为一体,创造了“城市学”的概念。
——摘编自张京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
材料: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住房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一直受到政府和民众的普遍关注。1988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2月批准印发了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经过20多年的改革,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不足7平方米提高到2004年的25平方米,住房内在质量也显著提升。单位建房实物分房的旧体制被打破,住房货币分配制度逐步发展。市场中介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确立和越来越充分的发挥。另外,据统计,在2003年GDP增长的9.3个百分点中,有1.8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直接贡献的。中国房地产业还直接带动了57个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产生了广泛的行业推动力。
——摘编自贾康、刘军民《中国住房改革背景的住房保障:演进与发轫》
材料:战后,苏联对东欧的政策可以概括成为“安全带政策”,这种政策1943—1953年的斯大林执政时期是苏联对外政策的主要内容。它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当时特殊的战争环境下形成的,同时又与传统的沙皇俄罗斯扩张主义又是一脉相承的。二战后苏联在东欧建立缓冲地带,经历了这样的过程:首先,苏联帮助解放其领土并驻军在东欧;其次,帮助建立联合政府;第三,使东欧各国的政治发展符合苏联的战略需要。为此,1948年苏联把南斯拉夫从情报局开除:1944—1945年间苏联把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罗马尼亚的部分领土划入了苏联的领土。总之,这一政策对当时和以后的苏联历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摘编自毕元辉《论1943年—1953年苏联对东欧的安全带政策》
材料:施琅早年是郑芝龙的部将,1646年(顺治三年)随郑降清,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阵营。郑成功手下曾德一度得罪施琅,施琅借故杀之而得罪郑成功,郑成功诛杀施琅家人,施琅再次降清。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施琅率清军大举进攻,不久占领澎湖。台湾郑克壤败局已定,但施琅却不忙于进军台湾,建议朝廷“颁赦招抚”郑氏,以争取和平统一台湾,获康熙帝同意。郑克壤投降归顺,从此台湾成为清的一部分。
统一台湾后,施琅认为,台湾乃要害之地,“红毛”“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促成康熙帝决心留守台湾,并于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设立台湾府。
施琅攻占台湾后,夺占的田产几乎占据南台湾已开垦土地的一半,名为“施侯租田园”。后世对于施琅的评价,民间有较大争议,传统史学家也难以将他的形象正面化。
——据施宣圆《施琅“复台”和“保台”的历史功绩》等资料整理
古代 |
近现代 |
先秦:传说伏羲制九针,神农尝百草;扁鹊运用望、闻、问、切四诊法诊病。 秦汉:《黄帝内经》是重要的中医基础理论著作;《伤寒杂病论》奠定了中医临床学的基础。 魏晋南北朝:葛洪记载了青蒿治疗疟疾的功用。 隋唐:日本多次派药师来中国学习医学;鉴真赴日本传授医学;唐代的《新修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政府颁布的药典;孙思邈的《千金方》集唐以前医方学之大成。 宋元:政府派医官到高丽教授医学;王惟一撰《铜人俞穴针灸图经》。 明清: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被誉为“东方药学巨典”,后由朝廷颁行;传教士卜弥格翻译《中国医药概说》、《中国诊脉秘法》等书。 |
1914年,各省中医组织请愿团向政府请求保存中医,政府申明“非有废弃中医之意”。 1950年,新中国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确定“团结中西医”的方针。 1955年,中医研究院成立。 1956年,苏联派专家来华学习针灸。 1986年,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后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0年,针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5年,屠呦呦凭青蒿素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 |
——摘编自陈邦贤《中国医学史》等
上表为中医药学发展史大事简表。请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的主题,从表中提取相关的信息,自拟一个具体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阐释。(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