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总结全面抗战的经验教训 ②在东北地区长期坚持抗日斗争
③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准备 ④强调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性
材料一
据《汉书》载,刘贺是汉武帝之孙,昌邑哀王之子,幼年继承王位。公元前74年,汉昭帝逝世,无子,霍光立刘贺为皇帝。然而不久,霍光与群臣联名上奏刘贺入朝后的劣迹,如:居丧时无悲哀之心,不素食,掠取女子,废礼仪;即皇帝位后,未祭祀宗庙就以最隆重祭礼祭祀其父……要求废黜刘贺。皇太后准奏。前63年,刘贺受封为海昏侯。
材料二
自武帝崩后,霍光辅政,专权十余年。昌邑王刘贺入京继位后,急欲亲政,又亲信昌邑旧臣,计在位二十七日,遣使者“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千一百二十七事”,有收回权力之迹象。霍光为保持权势,遂废刘贺。
——摘编自廖伯源《昌邑王废黜考》
材料三
刘贺墓出土了《论语》《礼记》等儒家简书,及绘有孔子图像、载其传记的矩形铜镜,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孔子像。一些人据此轻易判断:刘贺绝非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素养的宗室贵胄,《汉书》中对刘贺的记载不足为信。
——摘编自辛德勇《海昏侯刘贺》等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以刺激需求为主的调节方式,推动经济发展。1953—1973年,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美国为3.5%,英国3.0%,法国5.2%,联邦德国5.9%,日本9.8%等。
——摘编自高德步《世界经济通史》等
材料二
从1973年11月开始,意、英、美、日、法、联邦德国等国相继出现经济危机。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普遍、持续、大幅度下降,企业破产严重,股票行情大幅度下跌,工业、金融和贸易公司的破产具有普遍性。失业人数大量增加,到1975年底,达1850万人。与此同时,物价大幅度上涨,美国为7.4%,日本18.9%,联邦德国12.7%,法国26%,英国19.1%,意大利24.6%。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滞胀”阶段。
——摘编自宋则行、樊亢《世界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