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西方最早的国家形式是古希腊各城邦,国家观念也随之出现。随着基督教的出现,神学国家观逐渐形成,教会提出国家存在是因为人有原罪,国家是减轻原罪所必须的安排,国家是上帝的产物。启蒙运动时期的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都用社会契约论来阐释自己的国家观念。霍布斯认为人生是自私自利且充满恶意的,理性为人们提出一些简单可行的和平契约,每个人都同意把权力和力量转让给主权者,从而形成国家。洛克强调人的自然权利不可让渡、不可剥夺,否则人民将有权革命,强调政府必须实行法治和分权。
﹣﹣摘编自《西方文明史》等
材料二:中国传统的君主统治形式实质是“家天下”,它将家和国联结成一个“共同体”,“家长”是独一无二的权威主体。维新时期,梁启超批判旧的国家观念,介绍西方新观念。他认为当务之急是速养成自己的国家观念以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他强调只有兴民权才能强国家,人人有自由之权,国事决于公论。他更明确了君、臣、民三者的关系,君和臣都是为民办事者。
﹣﹣摘编自《两岸新编中国近代史》等
材料:科学技术正像希腊神话里的具有前后两个面孔的门神雅努斯,开启光明,也带来黑暗。一百多年来,特别是 20世纪以来,人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文明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科学主义、工业主义究竟是人类的福祉,还是人类的灾难,也一直有这样的两种认识。
第一种是肯定的、乐观主义的认识。对现代科技和工业文明的发展持赞扬态度者,视之为建立一个富足、自由的人类社会开辟了一条阳光普照的大道。韦伯曾借用席勒的名句“为世界解除魔咒”来描绘西方社会理性化进程。如果以科技为带动此进程走向普遍化的最重要动力,那么,“解除魔咒”之功应当归之于现代科技。……
第二种是否定的、悲观主义的认识。激进的反工业化、现代化者强调现代科技和工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批判者认为:科学技术进步乃至整个现代工业文明导致一种以科技为主导的“科技理性”。标准化、工具化、普遍主义和技术进步观念等等垄断了社会生活,造成冷冰冰的技术统治。人类的创造反过来控制了人类。
﹣﹣董正华编著《世界现代化进程十五讲》
选择材料中关于科技进步的一种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加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1985年5月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认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决定扩大高等学校在招生、毕业分配、干部任免、外事、教职工聘任、教师任职资格评定、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高效党委集中力量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988年4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意见》,要求建立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至1989年初,全国已有100多所高等学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先进典型如武汉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华中工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体制改革,深圳大学的办学体制改革等。
﹣﹣摘编自杨东平《重温和借鉴:8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等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1948年6月7日,美、英、法、比、荷、卢等六国在伦敦会议上就建立西德政府达成了协议,规定美英占区与法占区协调经济政策,统一对外贸易,实行币制改革并参加马歇尔计划,还规定9月1日在三个占领区内召开制宪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法国也放弃了分离莱茵兰的要求,充分表明这时法国最终放弃了自战争结束以来一直追求的对德强硬政策。
﹣﹣摘编自王国范《论二战后初期法国对德国政策的变化》
材料:新中国成立后,针对旧的“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其一切反动法律”,作为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的董必武指出“旧的必须彻底粉碎,断的才能顺利成长。”而对既有旧的法律从业人员、他的办法则是改造,从1949年下半年到1952年上半年有4000多名旧司法人员经过改造,被吸收到司法部门参加工作。在新的法律不能立即制定出来之前,董必武一方面指示“各级司法机关办案,有纲领、条例、命令、决议等规定的从规定;没有规定的,照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办理。”使得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各层面的运行都做到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在1949年至1953年间,他直接“参与和领导制订的各种法律、法令和条例就达到3000多种”,在1949年到1951年间,相继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逐步创建了一套适合中国当时客观需要的多层次、多途径培养各种法律人才的法学教育系统。
﹣﹣摘编自王立《董必武对中国法制的两大贡献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