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成立了全国工业复兴署 ②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
③调整了劳资关系 ④大力举办公共工程
①完全消除了经济危机
②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③彻底缓和了社会矛盾
④促使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开始出现。
评价 | 学者 |
新政没有解决下列根本问题:如何使巨大的自然财富和令人吃惊的生产潜能为所有美国人造福。 | 霍华德·津恩 |
新政留下了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甚至引起了一些麻烦的新问题。它不曾证实它能在和平时期实现繁荣。……它(却)增强了自称为千百万人说话,但有时只代表一个很少的利益集团的权力。 | 落克腾堡 |
罗斯福新政是失败的,因为它保护(美国)信用(制度)胜过保护其人民。 | 桑托斯 |
材料:罗斯福并不比胡佛更懂得宏观经济学的奥妙,更不能未卜先知,他和胡佛一样都信奉“自由经济”,而不像一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凯恩斯主义者。罗斯福比胡佛优秀的地方主要在于不是抱着自由主义的教条不放,而是千方百计去减轻灾难,顺时而变。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摘编自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罗斯福新政评价及启示》
材料 社会保障就是“新政”的一个主要内容。因为社会保障维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弱势群体”面对生存的考验,急需政府进行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也与罗斯福的个人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罗斯福正值壮年时得了骨髓炎,在加上治疗不当导致他腰部以下的瘫痪,以至于他后半生的行走中一直需要人的扶持,两腿还得装上笨重的钢撑架。由于他是一个身体残疾的人,因此罗斯福对“弱势群体”有着强烈的个人情感,对“弱势群体”也比较关注。在经济“大危机”中,他采取“抑富济贫"的方式,使得穷人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他认为联邦政府应承担起保障人们生活的责任,罗斯福的主张为《社会保障法》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1934年6月,罗斯福任命了一个经济保障委员会用来研究经济和社会保障问题,并且为研究成果制定立法纲领。这个委员会于1935年1月向国会提交了一个关于社会保障的法案,这个法案经过激烈的争论于1935年8月14日由罗斯福总统签署生效,这便是著名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的出台为年老、儿童,妇女、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的保障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
——摘自徐维民《罗斯福“新政”与美国社会保障制度》
材料一:罗斯福无意发动一场革命,也无意为美国创造一种新的体制机构。相反,他是在设法医治一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暂时疾病,通过护理使它恢复健康。只是因为常规疗法再也不能奏效,他才试用了试验性疗法。
——[美]内森米勒《罗斯福正传》
材料二:罗斯福“新政”是在大危机威胁美国的形势下,试图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对其中某些弊病加以改革,以保证资本主义的稳定与发展……“新政”作为挽救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的救急药方,其直接效果虽不十分显著,但却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