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 |
设置总理衙门,具有一定近代外交性质的机构 |
1864年 |
总理衙门资助刊印了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 |
1874年 |
中国和秘鲁两国在天津正式签署《中秘友好通商行船条约》,建立了外交关系。条约第四款专门对领事保护作出规定 |
1876年起 |
先后在新加坡、英国、德国、日本、美国等国设置使馆并派驻使臣 |
1881年 |
经7个多月艰难谈判,《中俄伊犁条约》签署。曾纪泽争回了伊犁西南境的大片国土 |
上表是中国近代外交的大事年表。据此可知当时中国( )
材料一:早在西周,统治者已认识到,谁拥有“德”,拥有“民心”,谁就拥有“天命”。儒家不仅以天作为威吓和限制君主的力量,而且还以“礼”限制君主的行为。尽管儒家“天命”“礼教”思想中存在着制约皇 权的因素,但观念不是法律,缺乏具体的针对性。相比于思想观念,谏诤制度、宰相制度、廷议制度等制度层面对皇权的制约最有约束力。
——摘编自赵燕玲《论中国古代皇权制约理论与制约机制》
材料二: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关于“君上大权”,除了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还规定:“委任审判衙门,遵欲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 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 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摘编自王洪涛《论清末新政中的制度变革》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共存、共同发展的国家。各民族交往交融,互相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进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材料一 民国时期,封建帝制被废除,民族平等被写入约法和宪法,推动了边疆民族观的进步。治边思想由古代的“守中治边”到对边疆地区的重视。在边疆地区的施政方针上,由“因俗而治”转变为促进边疆内地化。措施上,提出了三民主义的边疆政策,在边疆推行省县制,改土归流、改革盟旗制度等,将边疆地区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下,制定并实施了开发和建设边疆的经济政策,同时开展边疆教育,提高边疆各民族的文化水平。
——摘编自马玉华《治边政策:从清代到民国的梳理》等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1941 年5 月1 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1947 年5 月1 日,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
——摘编自章开沅、朱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材料 中共中央驻地变迁一览表
始驻期 |
离驻期 |
驻地 |
1921年7月 |
1922年10月 |
上海 |
1922年10月 |
1923 年"二七"大罢工失败后 |
北京 |
1923 年"二七"大罢工失败后 |
1923年6月 |
上海 |
1923年6月 |
1923年9月 |
广州 |
1923年9月 |
1927年4月 |
上海 |
1927年4月 |
1927年9月底10月初 |
武汉 |
1927年9月底10月初 |
1933年春 |
上海 |
1933年春 |
1934年10月长征前 |
瑞金 |
1935年12月 |
1936年7月 |
瓦窑堡 |
1936年7月 |
1937年1月 |
保安 |
1937年1月 |
1947年3月 |
延安 |
1947年3月 |
1949年3月 |
西柏坡 |
1949年3月25日 |
至今 |
北平(北京) |
——摘编自《党建》
根据上述材料,围绕“中共中央驻地变迁”自拟一个论题,并运用中国近代史的相关知识进行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 汉代司法制度以秦朝司法制度为基础,为适应新的形势又有不少新的发展。受黄老之学及儒家 等级特权思想影响,汉代设立了上请制度。凡宗室贵族及六百石以上的官员犯罪,一般的司法官员没有 权力擅自判决,须先奏请皇帝,皇帝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如和皇室的亲疏远近、责任官职的大小 以及对国家的贡献等,来减其刑罚。在审判程序上汉代创立了录囚制度。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录囚制度始于西汉,当时只是州剌史或郡太守每年定期巡视自己所管辖地区的狱囚,以平理冤狱为主要任务。直到明清,才由秋审、朝审等制度所取代。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