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出处 |
汤“尃受天命,刻伐下祀……咸有九州,处禹之堵(土)” | 春秋时期齐国叔夷钟铭文 |
“自禹至桀十七世……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 春秋战国时期《竹书纪年》 |
“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帝发崩,子帝履葵立,是为桀” | 汉代《史记》 |
人物 | 学派 | 主张 |
孙子 | 兵家 | 粮食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 |
墨子 | 墨家 | 粮食的生产和储备关系到国家的存在 |
孟子 | 儒家 | 统治者要重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 |
商鞅 | 法家 | 农、战士国家兴盛的根本 |
时期 | 公卿中无文化或文化偏低者占比 | 公卿中儒生占比 |
汉惠帝 | 11.1% | |
吕后 | 40% | |
汉景帝 | 33.3% | |
汉武帝 | 10% | 40% |
汉宣帝 | 4.6% | |
汉元帝以后 | 70%—80%以上 |
A | 《史记》 | 纪传体通史,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至皇帝、下至汉武帝约三千年历史 |
B | 《上林赋》 | 汉赋,司马相如所作,文体介于韵文与散文之间,讲究铺陈排比,辞藻华丽 |
C | 《神农本草经》 | 东汉时的医学著作,奠定了中医理论的基础 |
D | 《周髀算经》 | 西汉初成书,记载了求日高的方法,引用了勾股定理 |
材料一: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官奴婢)。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二:(西周)在分封制条件下,天子和各级诸侯、卿大夫在各自辖区内各自为政,即所谓“分土而治”。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和最高统治者,但对诸侯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天子与诸侯之间是一种类似盟约的关系。
(秦汉)在政治体制上,建立起以皇权为核心、以官僚制为载体的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在帝国体制的政治结构中,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等所有一切权力都掌握在皇帝手中。皇帝将地方的治民权与土地权分离,地方政府有品级的官员一律由中央任命,代表皇帝去行使统治权。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必然结果就是贵族制让位于官僚制。官僚制是顺应中央集权和皇权制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它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官吏直接受权于皇帝,整个统治机构具有等级隶属、职责明确、分工细密等特点。官僚制依靠各种诏书律令的颁布,行政文书的运转而发挥其功能。
——摘自王明德《论春秋战国时期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变》
材料一:刘邦接受了皇帝的称号,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地方行政系统仍是郡、县、乡、亭、里。郡有郡守(后更名为太守)、郡尉等,分掌政治、军事、监察之权。县分大小,万户以上设县令,万户以下设县长,下设丞、尉,分掌文书、治安之权。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二:“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这些受封的诸侯王和列侯都是“有土之爵”,在其封地上享有两大特权:一是“自置吏”,二是“得赋敛”。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三:汉武帝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为列侯,而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分别隶属于汉郡。淮南王刘安谋反,“国除为九江郡”;衡山王刘赐谋反,“国除为郡”。又颁布律令,规定王国官员地位低于一般官员,限制人们与诸侯王交游。从此,王国与汉郡无异。
——摘编自邱树森、陈振江主编《新编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