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阿拉伯帝国 ②古代日本 ③古代德里王国 ④朝鲜高丽王朝
材料一:1830年,明太祖朱元璋裁撤了中书省和丞相。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设置了殿阁大学士,这些殿阁大学士只是“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而且一般来说品级很低,只有五品。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职文渊阁,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内阁”真正出现;明宣宗时内阁拥有了票拟权。根据规定,明朝的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內侍机构,阁臣权力的大小、升降和票拟是否被采纳最终取决于皇帝。由于内阁大学士大都出身翰林,是皇帝的近臣,也是官僚集团中最接近皇帝的人。另外阁臣与皇帝和皇太子多有师保关系,往往加上三公三孤,投太子三师三少,又负责筵经日讲,这些都构成了与一般朝臣不同的特殊身份,他们对皇帝和皇太子的影响自然要多于其他大臣。到了明世宗嘉靖21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出现了专控朝政二十余年的状况,内阁的权力开始与设想有了差别。
——摘编自于江泰《明朝内阁对皇权的制约》等
材料二:在18世纪,英国内阁的运行已经形成如下政治制度惯例:内阁不仅要对国王负责,亦必须对下议院负责,获得下议院的信任与支持;责任内阁制从阁臣个人负责制发展到内阁集体负责制;内阁如果无法获得下议院的信任与支持必须辞职。19世纪的内阁完全与王室权威脱离了关系,成为独立的行政部门,内阁不再对国王负责。国王将行政权力让渡给内阁,而内阁又从国王身边分离了出去,国王的权力只能在理论和法律上得以存在,实践中国王的影响力伴随着行政权力的转移而逐渐被削弱,并趋于消亡。在内阁与议会的关系上,伴随着政党政治的成熟及“议会至上”原则的确立,内阁作为政党角逐权力的目标,日益成为议会的附属机构,内阁完全对下议院负责。
——摘编自李秋成《18世纪英国内阁在宪政中的地位》
材料一:汉武帝时,生产恢复,经济得到初步的发展,国力充实,政治统一,才具备了兴办太学的条件。同时,汉代太学的兴办,也得力于两个儒家学者:一个是董仲书献策于前,一个是公孙弘以丞相之职贯彻于太学的发展。朝廷对太学的管理,除委任太常总负责之外,皇帝还亲自到太学视学。太学的教授称博士,其主要职责是掌教弟子、以教学为主。西汉的博士多由名流充当,采用征拜或举荐的方式来选拔;东汉的博士要经过考试,还要写保举状。在书写出版相当困难的汉代,大师们的经说难于书诸简牍,多是师生相传,学习儒学就必须从师,经师讲学也就成为汉代大学的主要教学形式。
材料二:自秦代焚书、秦末战乱、汉初无为而治前后近百年,私学教育从未停顿。私学生徒数倍于太学生。地方官学发展迟缓,郡国内不过一校或数校。地方私学更远远超过地方官学。官学系统中几乎全无启蒙教育,蒙童的教育则几乎全由私学或家学来承担。秦末战乱,私学犹存,讲诵弦歌之声不辍。汉初尚黄老之学,官学未立,各种学术流派都以私学方式传播。汉武帝独尊儒术,立五经博士,后置太学。黄老道法阴阳纵横以至杂家仍以私学讲授。古今经学之争起,今文经学常居主导地位,古文经学常以私学讲授,不断展开斗争,各自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最后促进了两大学派的相互吸引和融合。
——以上均摘编自史仲文、胡晓林《中国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