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无私交才显王道
王安石(1021﹣1086年)
个性名片: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奈何“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人物简介:北宋丞相、新党领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一心为民力主改革,可惜天未亮,他起得太早。
著名的包公包青天难得立身处世一回,借着牡丹花开,风雅地置办了酒宴,请来同事小聚。作为主家,包公周全地一一请酒。平日里不喜应酬、滴酒不沾的司马光,碍于情面,勉力喝了几杯。轮到王安石时,包公嘴皮子都磨破了,一张黑脸都急白了,执拗的王安石仍岿然不动。最后,暴脾气的包公没脾气了,只得放弃。
此时的王安石,已至中年,并在官场浸泡二十余栽,依然做不到官场上那种客套又俗套的应酬——酒肉吃进肚里,朋友挂在嘴上。他的人生信条简单得可怕,你走天桥,我走地下道,无私交才是王道。
碰王安石钉子的,不独有实力派的包公,还有权力派的仁宗。
按照帝国的规定,凡进士高第者,为官一任即三年后,便可回京述职,留在皇帝身边。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提拔方式,有宋一代,一直被视为仕途发达的最佳捷径,他人没有条件也想创造条件地上,王安石却一再矫情地拒绝,拿仁宗签发的入京圣旨当白纸。一来二去,连钦差都习惯了他的躲猫猫,直接把圣旨送到家门口。这一次,王安石竟然极富想象力地躲进了茅房。钦差左等右等不见人来,只好把圣旨放到桌上就走。得知消息的王安石从茅房里跳出来,抓起圣旨一路狂奔,硬生生将圣旨还了回去。
情商如此低下,又如此不识抬举,王安石的前途,本该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但1069年,政坛却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他像一颗大彗星,拖着长而明亮的大尾巴呼啸而来,官拜参知政事(宰相职),权倾朝野,政界为之变色。
没办法,他情商低自有低的活法,让别人无话可说。
当年20岁的他一路风尘仆仆来到开封,当时的文化名流曾巩、欧阳修等,一看他的文稿,惊为天人。第二年,科举应试之曰,王安石的锦绣文章,被主考官一眼就相中为状元卷子。他用甩开他人若干条街的才华,让人望尘莫及。
随后25年里,他从县令一级级地干到太守。其间,在每一个地方,全部政绩斐然。而且,在此期间,他建堤筑堰,改革学校,开办农民贷款法,也就是后来的青苗法的雏形,全部大获成功。他靠真才实学挣得的官声与民望,让文武百官、黎民百姓点赞。
最绝的是,他不贪色、不爱财。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一个大坏官,无非这两条,可他一条都不沾。
他终生不纳妾,这在风流开放的宋代文人中几乎绝无仅有。他正经得连自己的夫人都觉得无趣,于是夫人亲自出面,为他物色了一个美貌女子。结果,他不仅退还了女子,还帮女子家还清了债务。
他节俭清廉,视富贵如浮云。每次发官饷,总是拎了装钱的袋子回家,然后直接交给夫人。据说,他的宰相俸禄几乎已经变成了公款,任凭亲友甚至同事花费。而且,官居宰相高位那么些年,从未用此权力为自己及其亲族谋过私利。
如今,翻看官方修订的《宋史》,我们会赫然发现:王安石变法的最重要的支持者、参与者、助手、学生和继承人等,几乎全部被列入奸臣的行列,只有他这位高举变法大旗的首倡者安然无恙——他活得如此低调又本分,人品和文品一样无可挑剔,即便是他最强劲的政敌,也很难找出他的破绽。至于变法的完败,真是怨不得他,悲剧在于,天还没亮,而他起得太早了——超前,注定了他是孤独的伟大者。
(有删改)
材料一:魏征,字玄成,魏州曲城人。少孤,落魄,弃赀产不营,有大志,通贯书术。隋乱,诡为道士。武阳郡丞元宝藏举兵应魏公李密,以征典书檄。密得宝藏书辄称善既闻征所为促召之征进十策说密不能用。时李勣尚为密守,征与书曰:始魏公起叛徒,振臂大呼,众数十万,威之所被半天下,然而一败不振,卒归唐者,固知天命有所归也。今君处必争之地,不早自图,则大事去矣!主力得书,遂定计归。会窦建德陷黎阳,获征,伪拜起居舍人。建德败,与裴矩走入关,隐太子①引为洗马。征见秦王②功高,阴劝太子早为计。太子败,王责谓曰:“尔阋吾兄弟,奈何?”答曰:“太子蚤从征言,不死今日之祸。王器其直,无恨意。”即位,拜谏议大夫,封钜鹿县男。左右有毁征阿党亲戚者,帝使温彦博按讯,非是,然俾彦博行让征。征见帝,顿首曰:“愿陛下俾臣为良臣,毋俾臣为忠臣。”帝曰:“忠、良异乎?”曰:“良臣,稷、契、咎陶也;忠臣,龙逢、比干也。良臣,身荷美名,君都显号,子孙傅承,流祚无疆;忠臣,己婴祸诛,君陷昏恶,丧国夷家,只取空名。此其异也。”帝曰:“善。”贞观三年,以秘书监参豫朝政。十年,为侍中。尚书省滞讼不决者,诏征平治。征不素习法,但存大体,处事以情,人人悦服。进左光禄大夫、郑国公。多病,辞职,帝不肯。征恳请,数却愈牢。乃拜特进,知门下省事,诏朝章国典,参议得失。
(节选自《新唐书•魏征传》)
注:①隐太子:李建成②秦王:李世民
材料二:凡百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岂其取之易守之难乎?昔取之而有余,今守之而不足,何也?夫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竭诚则吴、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虽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车朽索,其可忽乎?
(节选自《谏太宗十思疏》)
①左右有毁征阿党亲戚者,帝使温彦博按讯,非是,然俾彦博行让征。
②虽董之以严刑,振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
送远
杜甫
带甲满天地,胡为君远行!
亲朋尽一哭,鞍马去孤城。
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
别离已昨日,因见古人情。
【注】这首评是诗人乾元二年(759)所作,当时正值安史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