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②推翻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③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④推翻封建主义的统治,促进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①使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②使怎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有了现成的道路
③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
④使怎样坚持和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明确的答案
①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确立
②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③中国人民翻身当主人,建立了人民共和国
④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改革开放,不断创造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
①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②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变革,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
③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 ②人民享有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③占人口绝大多数人民对少数敌人专政 ④人民的权利随着社会进步而日益实现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体现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表决权的体现
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
①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②凡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由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③实施村民自治健全和完善了我国的基层政权体系
④实行村民自治以保证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①保障了广大群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②发挥了村委会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
③创新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密切了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④尊重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彰显民主决策的意义
①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②要不断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③政府要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带动全社会遵法守法
④公民要积极参与立法实践,建立完备法律体系
①领导立法、保证执法
②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③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④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①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
②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行,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
③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④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最后防线
①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②通过完善国家司法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③借助现代科学技术,切实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④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2020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强调,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会议决定,党中央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向湖北省等疫情重地区派出指导组。2020年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级党委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结合材料,并运用所学知识,说明党是如何带领人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是关键。2020年以来,N村以“维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为使命,完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屯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创新成立了脱贫攻坚议事委员会,实施“村事大家管”的村民治理新模式。
N村推出集“管事、议事、办事”为一体的村民议事自治模式,村里的道路建设、村屯环境整治、危房改造、低保评议等涉及百姓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都由村民说了算。在“村规民约”修订中,该村通过村民意见征集、初稿制定、草案讨论、意见再征集、村民代表表决等“五步法”,鼓励全村人人参与,全力高效推进村民自治。2020年以来,全村累计开展各类协商活动13次,解决了征地、环境整治及低保评议等12个事项。
同时,N村深化村务公开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村务公开细化实化。涉农资金、民生保障等10大类事项全面公开,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有关知识,分析N村的村民自治措施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行为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我国在借鉴西方违宪审查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在中国,因违宪而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未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都没有法律效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国人大设立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
结合材料,分析我国建立和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政治意义。
2021年7月2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目录清单》指出,各地要将贯彻落实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放,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学习掌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目录清单,熟悉具体运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列明的情形,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 段代替行政处罚,增强行政执法中包容审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宽严相济、刚柔并施、 法理相融,更好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做法对于各级政府更好推进执法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