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代)郓州须城县杨村民张诚者,其家自绾至诚,六代同居,凡一百一十七口,内外无闲言,衣裳无常主。旦日,家长坐堂上,率子弟而分职事,无不勤。张氏世为农者,不读书,耕田捕鱼为业,无蓄积,而能人人孝悌,友顺六世,几二百年,百口无一口小异,亦可尚也。
——摘编自王辟之《渑水燕谈录》
材料二:民国时期,家庭小型化后,夫妇与子女成为家庭的中心,随着男女平权的提倡,人格对等的夫妻关系逐步取代等级尊卑的父子、夫妻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家庭中长辈权威逐渐旁落,他们更多地受到照顾而非绝对服从,子女们开始自由选择职业、自主婚姻。
1919年江苏吴江县农民离村率是4.88%,山东化县的离村率更高达8.7%。农民到城市后获得新的职业,一些富裕地主进城后转为官商,而贫苦农民大部分成为工矿企业的工人。
——摘编自陈蕴茜《论民国时期城市家庭制度的变迁》
材料一 七八千年前,中国北方和南方的农业与农耕聚落都有了很大发展。耒耜的出现和普遍使用,粮食的储备,使人们的精神生活得到多方面的发展……内部大小血缘集体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关系平等和睦。
——摘编自《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材料二 在郭家庄发掘的160号商代墓葬中,出土青铜礼器40件……器表均有精美的纹饰和族徽文字,还有28件青钢乐器和生产工具,220件青铜贡器和900多枚铜镬……墓主人可能是地位较高的武将。
——摘编自《新中国考古五十年》
材料三 《吕氏春秋》指出:“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迟也。”所谓“公作”,就是指奴隶在井田上的集体耕作,“分地”则是指封建制度下的租佃制。这反映了没落的奴隶制与新发展起来的封建制之间的鲜明对比。
——摘编自《中国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