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建国后,以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前苏联金融模式为改革方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改革,通过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改造民族资本金融业、取缔外国在华银行的特权等措施,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摘编自崔鸿《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
材料二: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使农村人口摆脱贫困,我国农村的金融改革发展就没有停止过。如1996年,将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分开,农村信用社成为独立的银行形式;1999年,农村信用社通过承接中国银行的贷款,有效推动了向农村居民开放小额贷款;2003年6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颁布施行;2006年底,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等诸多有利于农村金融体制发展的金融机构建立,翻开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新篇章。
——摘编自李金美《湖南农村金融扶贫问题研究》
材料一:我国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创立于民主革命时期。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情的发展变化,干部老龄化、文化素质较低、不利于专门化管理等问题逐渐显露。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需要担任更多的服务角色,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与此同时,政府派遣了大批人员考察包括公务员制度在内的西方的政治制度。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标志着公务员制度进入全面成熟的阶段。其内容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摘编自解舒晴《中美两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材料二:英国文官的选拔是向社会公开的,凡是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争取成为文官。要想进入文官队伍,必须经过考试,必须考试合格才能录用。选拔最初重视通才,后来重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文官非因工作上的重大过失不被免职,终身任职。为避免政策受政党更迭的影响,文官不参加政治活动,保证国家政策连续稳定。
——摘自王晨《英、美文官制度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