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 管理范围 | 职能 |
郡县 | 北疆、东北疆、西南地区、南疆 | 管理民政、防务和屯田 |
属国 | 脱离本民族主体迁徙到内地的民族 | 设属国都尉,其内部事务仍由内迁民族的酋长负责 |
都护府、校尉、中郎将、将 军等 | 不具备设立郡县管理的边疆地区 | 管理民政、军政和屯田 |
代表人物 | 探索方案 |
林则徐、魏源等 | 师夷长技以制夷 |
洪秀全、洪仁玕 | 地上天国 |
曾国藩、李鸿章等 | 师夷长技以自强 |
康有为、梁启超等 | 维新变法 |
孙中山、宋教仁等 | 民主共和 |
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 | 社会主义 |
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一场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保守的民族主义者和传统派的批判:中国的一场灾难;唯物史观派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五四革命的强势话语系统;自由主义西化派有关五四启蒙的渐进的弱势话语系统;文化保守主义派构建的反五四话语;系统共产党的解释——在列宁的号召下开展的一场反帝反封建运动。
《数他劳动强》
材料一:汉朝由于郡县之外,还有王侯国制度,以致景帝时发生“七国之乱”。汉武帝亲自参与制定适用于十三部刺史的监察法律《刺史六条》。第一条是打击强宗豪右以强凌弱的暴行,余下五条都是针对二千石高官的种种不法行为,如不奉诏书聚敛为奸、喜怒无常任意杀人、选举官吏营私舞弊、纵容子弟为非作歹、勾结豪强鱼肉乡里等等,表明了《刺史六条》的打击对象。《刺史六条》在当时起了很大的作用,也为以后的监察立法提供了经验。
——摘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光明日报》2018年10月21日06版)
材料二: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文明发展的时代,监察法也有了新发展。玄宗时期,在总结监察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监察六法》:“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摘自张晋藩《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光明日报》2018年10月21日06版)
材料一:鸦片战争后,西方一批教会医生与军医追随殖民者而来,在通商口岸建立教会医院,后深入到内地。20 世纪初,教会大学开始设置医科或医学院。西医东来,推动近代公共卫生事业的起步。1906 年,清政府设民政部,下设卫生司,掌管全国卫生事务。同时,城市公共卫生事业开始起步。上海华界在市政建设、卫生管理、法规建设等方面基本采纳了租界的办法,并在食品检验、疾病预防等方面与租界合作。北京、天津、武汉、广州、厦门等城市在公共卫生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在中国乡村,医疗事业十分落后,卫生状况很差。
——据郝先中《西医东渐与中国近代医疗卫生事业的肇始》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后,召开了全国卫生会议,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发展方针。从1953年开始,全国各级卫生防疫站逐步建立。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传染病管理办法》。同时,在城市职工中建立起公费医疗制度,并采取减免收费的办法加强对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流行疾病的治疗。为消灭血吸虫病,1955年建立了国家级的血防领导小组,并在疫情严重的江南各省建立了各级血吸虫病防治站。在国家的号召下,科研、医疗人员奔赴一线,指导群众摒弃陋习,实行科学的生活方式。同时,全国各地的乡村举行了清理钉螺运动,以消灭传染源。
——据邓铁涛《中国防疫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