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财政大臣罗金厄姆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扩大内阁的权力,于1782年推动议会通过了《文官定员法案》,同时要求限制国王恩赐官职的权力,把任命文官的权力从国王之手转入到内阁各部门负责人的手中。此次改革是英国的第一次文官制度改革,涉及职业道德操守、专业化、任用制度等方面,其首要意义在于彻底阻断了国王对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将文官及整个文官体系完全纳入了议会的领导之下。1805年,财政部还首先设立了常务次官,常务次官不随执政党的更替而更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摘编自肖俊《渐进的制度文明:英国文官制度的历史与贡献》
材料二:19世纪中叶,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工业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要求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从政治上促进本国经济发展。1855年,在议会专门委员会作出的调查报告基础上,英国颁布文官制度改革命,将国王、少数政治寡头和高级文官的恩赐官职特权转交到文官委员会,真正开始采用考试录用的办法选拔任用文官。1870年,政府继续颁布改革法令,规定多数重要文官职位必须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晋升依政绩而定。英国文官制度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原则通过上述两道法令确定下来,从而标志着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