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大事记(节选) |
1495年 |
亨利七世:不列颠臣民以家庭为单位,向各区主教汇报户主,子女,配偶情况,主教登记在册 |
1593年 |
伊丽莎白一世法令:由治安官管理户籍,调查居民职业,惩罚懒惰者,救济贫民 |
1785年 |
议会法案:不列颠臣民可在国内自由迁徙,不再惩罚流民;经议会许可征税,救济贫民和失业者 |
材料:中国古代社会,历代统治者对于治理乡村都十分重视。其乡村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直至隋文帝开皇十五年(公元595年)。夏商周时,出现了乡里制度的萌芽。战国时期,随着以郡领县的“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以上行政组织渐具雏形,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实行郡县制,朝廷命官至郡县而止,其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第二阶段大致为隋唐两宋时期。隋朝乡的基层官吏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官权力也在逐步弱化。唐朝对城邑之外纷繁杂乱的各种聚落形态,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不仅从名称上统一为村,而且从法律上实施统一管理,职责完备,国家力量向基层社会进一步渗透。这一阶段处于由乡里制向保甲制、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和里的地位逐渐沦落,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第三阶段是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乡里制度转变为职役制,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保甲对乡里的控制更加严密,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但到了近代,原有的保甲制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的社会现实,最终在清朝末年为乡镇地方自治所取代。
——据唐鸣、刘志鹏《中国古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模式及其历史变迁》整理
材料:延安时期,党中央十分重视对干部的奖惩与监督。为确保预定任务能够及时有效完成,党组织也常根据干部在完成某一特定任务过程中的工作优劣与绩效情况进行适当奖惩。1943年4月出台的《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对干部的奖惩条件、奖惩标准及奖惩程序等都作了明确细致规定。例如对通过考核且在边区各项具体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起到模范表率作用者,以提升、记功、给予奖状奖章等办法奖励,而对不作为、不担当、腐化堕落的干部则予以包括撤职、记过、警告等惩戒。与此同时,为加强干部制约与监督,陕甘宁边区政府陆续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等法规文件,对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战时期,边区还颁发了《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暂行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其中明确规人“有破坏政府法令、危害群众利益以及贪污、腐化、营私、舞弊等行为者,不得任用为政府干部。”仅在1937-1938年间,边区政府司法部门严格判处了180起贪污腐化来件。此外,党的七大《党章》也对干部奖励与处分作了规定。延安时期干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张乾元、张芳娟《延安时期党的干部培养途径及制度建设》、张建儒《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整理
材料一:1834年英国颁布济贫法修正案(又称新济贫法),第一次全面以社会政策的方式规定接受救济的人应给予一种比独立的劳动者低的生活标准;在全国兴建济贫院,要接受救济的人只能进入济贫院接受统一管理,而进入济贫院要经过严格审查,只有真正的赤贫之人才能进入。中央成立济贫法部的行政部门,有权颁布施行济贫条例;成立督察组专门监督中央条例在地方上的执行情况。院外救济的申请者在家接受救济,这些人往往都是些寡妇、暂时性残疾的人、老年人等。1905年英国政府成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颁布《失业工人法》,1908年颁布《养老金法》,1911年颁布《健康保险法》,自此正式建立起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摘编自崔明远《英国贫困问题解决探析——以新旧济贫法实施为例》
材料二: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福利制度陷入了重重困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兴起与加速发展,资本可以随意跃出国界,工会对福利的任何进一步要求和政府扩大福利支出的政策都会促使资本“外逃”,资本“外逃”反过来又加剧了国内的失业压力。庞大的社会福利支出用于消费,既增加了西欧国家产品的生产成本,导致这些国家在对外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国民对福利的过度依赖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和劳动力市场僵化,“福利经济”培养出一批坐享其成的懒汉,诱发了长期困扰西方社会的福利道德问题。
——摘编自代恒猛《全球化与欧洲“福利国家”:一个理论研究视角》
材料: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表现为民族意识的觉醒,没有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思想上的解放,中国就不会有真正的发展和进步,更加不会一步步取得革命的胜利。
鸦片战争后 | 少数精英开始有了朦胧的民族觉醒意识。鸦片战争不仅是英国对中国的胜利,而且是先进西方对古老东方的最后胜利 |
中日甲午战争后 | 开始有了全民族普遍的民族意识的觉醒。梁启超指出:“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 |
瓜分狂潮掀起后 | 中华民族的各阶级各阶层普遍产生了亡国灭种的危机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华民族整体民族利益休戚与共的民族认同感 |
五四运动后 | 中华民族意识早已经完全觉醒。正如毛泽东在1947年所说:“这是个历史的转折点,是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统治由发展到消灭的转折点。这是个伟大的事变” |
——整理自王小娟《中国近代民族意识的觉醒-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
从材料中提取一个论题,并结合所学中国近代史知识进行论述。(要求:论题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