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一般来说,被尊为逻辑之父的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制定了包括三段论逻辑在内的分析和评价论证的系统准则。19世纪以前,在逻辑学的研究——特别是教学中,一直延续着这种“大逻辑”传统。近代德国哲学家弗雷格提出将数学方法融入逻辑学,英国数学家罗素将传统形式逻辑学符号化、数学化,后来经过多位数学家的发展和完善,建立 起现代数理逻辑学体系。
现代逻辑在取得辉煌成果的同时,却几乎丧失了逻辑最初的教导作用,即通过学习逻辑使人逻辑性增强、思维能力提高,表现在头脑清楚、说话有条理、能言善辩等方面。因此,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逻辑学家提出要通过教育培养 现代公民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能力。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更多、 更新;另一方面,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有弱化的趋势。教学生思考什么,是传授知识;教学生如何思考,则是培养思维能力,即能有效地理解、评价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批判性思维能力。
(取材于周建武的《逻辑学导论》)
材料二:
中国诗词中,有许多作品巧妙运用谐音双关丰富了诗句内涵,而使诗词呈现 出独特的艺术美,在这妙用中也有逻辑的身影。
刘禹锡《竹枝词二首》,其一为: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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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本诗运用了谐音双关语的艺术表现方式,类似的运用,在苏轼的《李思训画<长江绝岛图>》一诗中也可见到。该诗云:
山苍苍,水茫茫,大孤小孤江中央。
崖崩路绝猿鸟去,惟有乔木搀天长。
客舟何处来?棹歌中流声抑扬。
沙平风软望不到,孤山久与船低昂。
峨峨两烟鬟,晓镜开新妆。
舟中贾客莫漫狂,小姑前年嫁彭郎。
苏轼知画善画,上面这首诗是他评画、题画的诗作之一。诗中所说居于“江中央”的小孤山,讹音又作小姑山,其状如古时女子发髻。该山所在之处的江岸有澎浪矶,民间又将“澎浪”谐音为“彭郎”,并将其说成是“小姑”的夫婿。
从逻辑上说,这种谐音双关是一种“音”的巧用,以语词“音”的相谐,而使语词的内涵、外延发生向谐音语词的内涵、外延的转化。如果领略和意识不到这个转化,仅从字面上去理解,那是无法体会到这一诗句的丰富内涵和艺术美的。同样的方法,在“小姑前年嫁彭郎”中,更是收到了“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
(取材于彭漪涟的《古诗词中的逻辑》)
材料三:
语言和逻辑是密不可分的关系,语言运用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语言运用的艺术,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可以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这就是“无理而妙”了。
早在梁朝,刘勰在谈到“夸张”的时候,就明确指出其“无理而妙”的效果:“辞虽已甚,其义无害”。宋人严羽云“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这些都说明在某种场合,“不合逻辑”的语言有时比合于逻辑的语言更有力量,而诗人的语言往往是新鲜奇特的,不能用常理来衡量。鲁迅说,“诗歌不能凭仗了哲学和智力来认识,所以感情已经冰结的思想家,即对于诗人往往有谬误的判断和隔膜的揶揄。”
值得注意的是,“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无理而妙”是反逻辑的,而创造、赏析它,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 和能力。《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折写道: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从事理上说,“晓来谁染霜林醉”问得稀奇,“总是离人泪”答得更是不近情理。然而,从艺术上说,这一问一答,是最近乎情,是最合乎理的。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这段文字,堪称“无理而妙”的上品。不过,我们细想一下,这“无理”之中,也仍然有“有理”之处。“眼泪”是液体,故可用之“染”物;“霜林”是“红”的,故是被“染”的。假如无此二者,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或者竟一变而为“无理而不妙”了。可见“无理而妙”的艺术效果,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加上感情的色彩、想象的因素,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 础,人们创造、赏识“无理而妙”的智慧和能力,也就无从发挥了。
(取材于张炼强的《修辞艺术探新》)
文本一:
(玛丝洛娃案件审讯后的第二天)
等到聂赫留朵夫同陪审员们一块儿走进法庭,昨天的那种程序就开始了,又是大叫一声:“升堂!”那三个衣领绣花的人又登上高台,又是肃静,陪审员们又在高背椅上坐下,又是那几个宪兵,又是那幅画像,又是那个司祭。
开庭前的种种准备工作也跟昨天一样(只是陪审员的宣誓和庭长对陪审员的一番交代免掉了)。
今天审理的是一个撬镇窃盗案。被告由两个手握拔出鞘的军刀的宪兵押上来,是一个二十岁的孩子,生得瘦伶伶的,两肩很窄,脸色灰白,脱了血色,身上穿着灰色长囚衣。他独自一个人坐在被告席上,皱起眉头瞧着走进法庭的人。这个孩子被控同一个伙伴扭开一个堆房的锁,从那里偷出几条旧的粗地毯,一共价值三卢布六十七戈比。根据起诉书上的说法,这个孩子同肩上扛着粗地毯的伙伴正在走路,却被一个警察拦住。这个孩子和他的同伙就立刻认罪,于是双双关进了监牢。这个孩子的伙伴是钳工,已经在监狱里死掉,现在只剩下孩子一人受审。那几条旧的粗地毯放在物证桌上。
这个案子的审讯工作完全像昨天一样,有供词,有罪证,有证人,有证人的宣誓,有审问,有鉴定人,有追根究底的盘问,总之各种花样无不齐备。充当证人的警察每逢庭长、公诉人、辩护人问他话,总是有气无力地回答几个字:“是,老爷,”或者“我不知道,老爷,”然后又是“是,老爷”……不过,尽管他表现出士兵的愚鲁和死板,人们还是可以看出他怜惜那个孩子,不乐意讲他逮捕孩子的情形。
另一个证人是失主,年老的房产主,那几条粗地毯就是他的。他分明是肝火旺的人,法庭上问他承认不承认那些粗地毯是他的,他很不高兴地承认说是他的。可是等到副检察官开始问他打算拿那些粗地毯做什么用,他是不是很需要那些东西,他就冒火了,回答说:
“滚他娘的吧,这些粗地毯。我根本用不着这些东西。要是我早知道它们会惹出这么多的麻烦,那我非但不会找它们,反而情愿倒贴一张红票子,哪怕倒贴两张也成,免得让人家硬拉到这儿来受审。光是坐马车我就差不多花掉五个卢布了。况且我的身体也不好。我有疝气病,还有风湿病。”
证人们是这样说的。至于被告本人,对所有的罪行一概招认,像被捉住的小野兽那样茫然失措地四下里张望,用时断时续的声调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讲出来。
案子是清楚的,可是副检察官仍旧像昨天那样耸起肩膀,提出一些巧妙的、意在引诱狡猾的犯人上钩的问题。
他在发言中证实这个盗窃案发生是在一个住人的地方犯下的,而且是扭开锁进去的,因为这个缘故那个孩子应当受到最重的惩罚。
庭长也像昨天那样扮演着公正无私的角色,向陪审员详细解释和开导一些他们本来就知道,而且也不可能不知道的事情。法庭也像昨天那样有好几次宣布审讯暂停,大家就又去抽烟,民事执行吏就又吆喝一声:“升堂!”两个宪兵就又坐在那里,握着拔出来的军刀吓唬犯人,同时竭力不让自己打盹。
从这个案子的审讯可以了解到这个孩子原本由他父亲送到一个卷烟厂里去做学徒,在那里过了五年。今年厂主和工人们发生纠纷以后,他被厂主辞退,始终没有找到工作。他在小饭铺里碰见那个跟他一样的钳工,比他失业更早。有一天晚上他们两个人喝醉酒,扭开锁,从那儿随手拿走了一些东西。他们被捕了。他们照实供认了罪行,被关进监狱。钳工在候审期间死掉了。现在这个孩子就作为社会必须与之隔绝的危险人物受到审判。
“要说他是个危险的人物,那也跟昨天那个女犯人倒不相上下,”聂赫留朵夫听着法庭上人们所说的话,暗自想道,“他们危险,那么我们就不危险?……我自己就是个好色之徒,浪荡的人,骗子,所有我们这班人,凡是知道我的底细的人,不但不藐视我,反而尊敬我。那么我和我们这班人就不危险?”
“其实,事情明明白白,这个孩子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坏蛋,而是极其平常的人。这是大家都看得出来的。他所以会成为现在这样的人,也无非是因为他处在会产生这种人的条件之下罢了。因此,看来事情很清楚:为了不要再有这样的孩子,就得努力消除造成这种不幸的人的条件才对。”
“可我们是怎么办的呢?我们把他关进监牢里,使他处在十分闲散的条件下,或者要他从事于对健康极其有害而且无意义的劳动,让他交结那些跟他同样软弱而且在生活里迷失方向的人,然后由国库出钱把他同最腐败的人混杂在一起从莫斯科省流放到伊尔库茨克省去。”
“我们非但不去做任何事情来消除产生这种人的条件,反而一味鼓励那些制造这种人的机构……”
“是啊,当初他家里穷得把他从乡村送到城里来。自从他像个小野兽似的在城里住下,过学徒的生活,剃光了头发为以免生虱子,而且给师傅们跑街买东西的时候起,有心怜悯他的人却始终一个也没出现过。刚好相反,自从他在城里住下以后,他从师傅和同事口里听到的,抑无非是‘谁会骗人,谁会喝酒,谁会骂人,谁会打架,谁会放荡’之类的话。”
“到后来,对健康有害的工作、酗酒、放荡等,害得他生了病,戕害了他的身心,他就糊里糊涂,昏头昏脑,像在梦中那样,毫无目的地在城里流浪,一时莽撞,钻进人家的一个堆房,从那儿拿走了几条谁也不需要的粗地毯。可是在这种时候,我们这班衣食饱暖、家财豪富、受过教育的人,非但不去努力消除那些伤害这个孩子落到目前这个地步的原因,却要惩罚这个孩子。”
聂赫留朵夫专心思考这些事,已经不再听庭上的审问。在他脑子里展开的这些思想使得他自己也心惊胆战。他暗自惊讶,不明白他以前怎么会没有看清楚这种事,为什么别人也没有看出来。
(节选自《复活》,人民文学出版社版出版,有删节)
文本二:
无论什么样的读者,他们对小说那样的大部头作品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得通过这一途径来实现:识别作品中那些重复出现的现象,并进而理解由这些现象衍生的意义。
从细小处着眼,我们可以看到语言成分的重复:词、修辞格、外形或内在情态的描绘;以隐喻的方式出现的隐蔽的重复则显得更为精妙。从大处看,事件或场景在文本中被复制着,由一个情节或人物衍生的主题在同一文本的另一处重复出现。最后,作者在一部小说中可以重复他其它小说中的动机、主题、人物或事件。
(节选自《小说与重复》,有删节,作者:J·希利斯·米勒)
材料一: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越王勾践恃大朋之 龟【注】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宦于吴反国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危其.国。曹恃齐而不听宋,齐攻荆而宋灭曹。邢恃吴而不听齐,越伐吴而齐灭邢。许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郑恃魏而不听韩,魏攻荆而韩灭郑。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为用,而小 国愈亡。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荆为攻魏而加兵许、鄢,齐攻任、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韩,而韩弗知也。此皆不明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 者也。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无地无民,尧、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舍法律而言先王明君之功者,上任之以国。臣故曰:是愿古之功,以古之赏赏今之人也;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主过予,则臣偷幸.;臣徒取,则功不尊。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不尽力矣。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节选自《韩非子·饰邪》,有删改) 材料二: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节选自《老子》第六十四章,有删改)
【注】大朋之龟:又称“十朋之龟”,指用以占吉凶、决疑难的十类龟,古人视为大宝。
①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②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鹧鸪天•重过阊门万事非①
贺 铸
重过阊门②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③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夏挑灯夜补衣。
【注】①贺铸因事不久后要离开夫妇曾共居的苏州时,为悼念亡妻赵氏而作此词。②〔阊门〕苏州城西门,词人旧居。③〔新垅〕新坟,指死者葬所。
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②在止于至善. ③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④先正.其心 ⑤先诚.其意 ⑥必先苦.其心志 ⑦南.征北.战
西方文明对中国文明的认知,在时代更替中发生过多次转变。在西方早期的传说与游记作品里, 甲 。中国被描绘为“遍地是黄金”的天堂。神秘、遥远、富裕、广阔是彼时西方对中国最深的印象。
随着大航海时代的来临, 乙 。1662年出版的《中国智慧》是第一部中拉双语对照的儒家经典译著。“四书”“五经”之后,中国其他文学作品也( )地进入欧洲人的视野,其中包含了四大名著。目前所知( )的四大名著翻译是《三国演义》。英国人汤姆斯将该小说的第八回与第九回译成英文,题为《丞相董卓之死》。一本由英国人裘里翻译的英文版《红楼梦》,出版于1892年到1893年之间。这本百年老书尽管封面已残缺不全,而古 典中国煌煌名著的厚重还是能从中窥知全豹。
丙 , “东学西传”相对应的则是“西学东渐”。其中,《几何原本》的引进翻译倾注了学界( )的心血,它的传译过程足足跨越了两百多年的时光。利玛窦和徐光启协作翻译了十五卷《几何原本》前六卷,刊行于1605年。两百多年后,同样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两位学者——李善兰、伟烈亚力在徐光启的故乡上海相遇了,两个人( ),决心完成利、徐二人未竟的事业,经过数年的努力,终于在1858年刊印了《几何原本》后九卷。《几何原本》的故事,到这里才算画上了一个句号。
周作人曾说:“人生,有必要的忙,也要有必要的闲。只争朝夕的忙,是为了夕阳看花的闲。”对于生活,忙而有价,闲而有趣,才是人生最好的状态;忙出意义,闲出情义,才能体现人生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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