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汉朝加强“河西四郡”管辖 ②史籍记载的古滇国确实存在
③中原制度文化影响云南地区 ④汉代对西南地区的有效治理
①西域都护府 ②北庭都护府 ③理藩院 ④宣政院
①清除国民党政权在边疆地区的军事存在 ②落实《共同纲领》制定的相关民族政策
③消除历史形成的国内各民族之间的隔阂 ④检查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
①亚非拉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
②两极格局瓦解,冷战随之结束
③中美走向关系正常化,中日建交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
1832 年 | 重新分配议席并修改选民资格,工业资产阶级大体获得选举权 |
1867 年 | 降低选民财产资格,除矿工和农业工人外,工人阶级大多得到选举权 |
1884—1885年 | 基本实现成年男性的普选权 |
史实 | 结论 | |
A | 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作出决定 | 欧洲国家普遍确立了完备的司法制度 |
B | 13世纪,英国《大宪章》规定:“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 | 英国国国王征税的权力受到限制 |
C |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承认,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主权国家,各国应以平等、主权为基础处理国际关系 | 标志着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 |
D | 1944年7月,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 美元取得了资本主义世界货币体系的霸权地位 |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在官吏任免方面,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发放俸禄,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邑,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摘编自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
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
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不同时期有关中国共产党政权建设的文献摘录
文献名称 | 相关内容摘录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 | 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大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 |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 | 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 |
依据材料,结合所学,解读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政权建设的艰辛探索历程。
材料一
1787年美国最终形成的共和政体方案,对历史上各种政体的要素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综合吸收:①它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了“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②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③它在英国式制衡的基础上,设计出了多向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
——摘编自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
材料二
进入20世纪之后,在美国,效率成为驱动文官制度改革的主要价值取向。文官培训课程涉及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包括在岗培训、岗位轮换、案例研究等培训方式。政府通过政令或立法的方式为文官培训活动提供了严格的立法保障。美国坚持以培养专家型文官为导向,注重提高文官的专业技能,强调文官独特工作领域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专门知识,虽然各类大学和私营机构的培训工作有一定的自主空间,但政府拥有文官培训活动的最终决定权,掌握“文官培训总方案的设计和总预算的下拨以及使用”。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摘编自贾料《20世纪英美文官培训发展与比较研究》
材料一
传统文明的法是依托君权构建的,君权高于国法,法是君王之法,也就是“王法”。与之相应的是,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只是讲到王子,而不是“朕”或“寡人”。由于“国法”是君主统治的手段,故而刑法重于民法,治吏重于治民。……从夏、商、周到秦汉,建立在“血统”上的家法、宗法和国法之间的联系不断固化,从而形成了传统文化中天理、人情与国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摘编自王鸿生《历史的瀑布与峡谷》
材料二
古代罗马,私法广泛,涉及人、婚姻、家庭、继承、物、所有权、契约、私犯行为等内容,罗马法将涉及私利益的都纳入私法范围内。因此,从“私法”发生学的角度分析,近现代私法脱胎于罗马私法。正如艾伦·沃森指出:“罗马法十分重要,它的影响不仅遍及全球,而且还缔造了一个民法体系。”梁慧星也认为:“近代民法一语,乃从罗马法之‘Jus civile’一语沿袭而来。”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分析,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的体现,“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以至于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作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摘编自范进学《论私法的法理与法理的私法》
中世纪晚期的欧洲,教皇地位的衰落与国家世俗化发展要求打破原有的政治结构,换言之,主权国家的建构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开启了基于领土的主权国家,国家的政治权限被划定在特定的领土范围以内,领土成为主权国家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英法百年战争,英国战败退守英格兰等岛屿,客观上为英国民族国家的建构提供了有利的空间条件。战争也使英国民众普遍感到“法语是敌人的语言”;“使英格兰人意识到他们的特性、统一性和共同的传统和历史”。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国家的权力从贵族的手中转移到君主手中,最后再转移到代表人民的议会手中,人民从徘徊于政治体系之外到能够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力,伴随这个过程,普通国民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逐渐巩固。
——摘编自黄其松《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叙事——以英国为例的阐释》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近代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