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全长 8.5 万公里。除爱尔兰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诸国外,人们已在 34 个欧洲 国家发现了罗马人建造的道路遗迹。材料可印证,罗马帝国( )
材料一 古希腊城邦各自为政,为了争夺土地和人民,彼此战争不断人们对此感到 厌恶,渐渐有了借祭把、体育竞技活动暂停战争的意愿。公元前 776 年,伯罗奔尼撒 半岛上三个最强大的城邦国家伊利斯、斯巴达和比萨的国王签订了“神圣休战月 ”条 约,决定当年举办第一届奥运会。直到公元 393 年,希腊共举办了293 届奥运会。在 奥运会比赛期间,希腊各城邦成千上万的人便向奥林匹亚涌去。奥运会也由此演变成 希腊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推动政治交流、促进贸易发
展、繁荣希腊文化、融合民族感情的作用,它使全希腊人民在和平的气中欢聚一堂, 其丰富的内容和壮观的场面,形成了全希腊最盛大的和平友谊的节日。
——摘自《奥运会:历史,要事和趣事》
材料二 1830 年,希腊从土耳其获得独立,出现了复兴古希腊文明的热潮。从 19世纪中期起,随着奥林匹亚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人们复兴古奥运会的热情越来 越高,其中做出特别贡献的是法国人顾拜旦。当时欧洲国家之间的争端加剧,战争危 机日益加重。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顾拜旦希望通过体育消除偏见,增加相互之间了 解,促进友好共处和世界和平。在他的努力之下,1894 年 6 月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 员会,它标志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不仅构成了现代社会所 特有的体育文化景观,以其特有的文化魅力愉悦人们的身心,更以其强烈的人文精神 催人奋进,生生不已。
——摘编自《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历程》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古代奥运的背景和影响。
材料 文明先在美索不达米亚生根,以后又在欧亚大陆和美洲的其他几个地区生 根,那之后,便向四面八方传播。正象(像)农业革命以部落取代狩猎社会那样,现 在部落社会又为文明所取代。在部落文化到达欧亚的边缘地区时,欧亚中心地区的部 落文化正在被文明所取代。随着文明从大河流域的发源地向外传播,并跨越邻近的野 蛮地区,这一取代过程不可抗拒地继续着。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埃及文明之所以颇为稳固且延续很长时间,主要得益于其地理环境。尼 罗河流域与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它的西面是利比亚沙漠,东面是阿拉伯沙漠,南面是 努比亚沙漠和尼罗河大瀑布,北面是三角洲地区的没有港湾的海岸,这些自然屏障使 它受到特别好的保护,不易遭到外族的侵犯。埃及人生活在这块安全的流域地区,可以自由 自在地安排自己的命运,不受外界的干涉。而且,尼罗河就像--根天然的纽带,把整个流域地区连接成一个稳定、有效的整体。尼罗河平缓的水流使北上的航行 极为容易,而盛行的北风、西北风又使返航毫不费力。这样,埃及人就拥有了宝贵的 手段进行可靠的交通运输线,它促进了整个流域地区在约公元前 3100 年时的统一。
——(美)斯达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
材料三: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家伯里克利在次演讲中说:“我们的制度被称做民 主制度,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里,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就法律 而言,一切人在解决他们私人纠纷方面都是平等的。就人的价值而言,无论何人以何 种方式显露头角,优于他人担任一些荣耀的公职,那不是因为他属于特殊的阶级,而是由于他个人的才能。 请回答:
材料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需要实用的社会知识,需要掌握读写算基本能力,需 要进行行业技巧训练,还需要大量为工商业服务的管理者、律师、医生、教师等专业 人员。随着知识分子队伍的壮大和集聚,在西欧某些城市学校和教会学校的基础上, 以世俗教育为主要目标,专门研究高深学问的大学产生了。
——摘编自陈红《“ 中世纪城市和大学的兴起 ”教材分析》
材料二:10 世纪起,法国卡佩王朝的国王们在接下来的3 个世纪里逐渐地增强他 们的资源并扩大政治影响。凭借封君和封臣之间的关系,他们兼并了那些死后没有继 承人的封臣的领地,确立了在整个法国执法的权力。到 14 世纪初,卡佩王朝的国王们 已经逐渐地在法国领地,确立了在整个法国执法的权力。到 14 世纪初,卡佩王朝的国 王们已经逐渐地在法国集中了权力和威望。
——摘编自[美]杰里本特利等《新全球史文明的传承与交流(10001800 年)》
材料三:无论如何,中世纪都不是一个沉睡的、可怕的时代,而是一个充满变化的时代。中世纪中期,人口逐渐增长,财富得以汇聚,城市得到发展,教育得到振 兴,疆域也在扩张。在这几个世纪里,我们也看到了宗教改革,学术进步。
——摘编自[美]朱迪斯 M.本内特等《欧洲中世纪史》
材料 《尤里克法典》 (477 年)规定:无论家丁是否为自由人,其主人的控制权不 仅及于家丁本人,而且扩及家丁的家庭成员。《西哥特法典》 (654 年)规定:任何人把武器或其他任何财物赏赐给其所保护的 仆人,这些赏赐应成为仆人的完全财产,但若仆人放弃或另择主人,则仆人的一切财 产均应归还主人;仆人的女儿仍受主人保护并由主人为其婚配同等级的丈夫。
——摘编自崔林林《外国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