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推行时间:780年
主要内容: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税收对象 ②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
③加重人民负担,加强人身控制 ④一定程度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民族 | 内容梳理 |
① | 实行南北面官制度 |
② | 政权都兴庆,创制文字,模仿北宋制度 |
③ | 与南宋长期对峙,后现“大定之治” |
④ | 完成统一,创制文字,进行了制度创新 |
时间 | 耕地面积(万公顷) | 人口(亿) |
1661年 | 549 | 0.2 |
1685年 | 608 | 1.2 |
1724年 | 683 | 1.5 |
1812年 | 791 | 3.6 |
材料一: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初立九品,按人才优劣定品第,这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汉末察举制被名门士族所操纵的弊端。但九品中正制中各地中正的人选皆由在朝为官的世家大族兼任,人才的任用升降。实质上仍然完全掌控于门阀士族的手中。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要巩固和加强集权显然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庶族地主的力量却在门阀士族逐渐衰弱的趋势下不断壮大,他们对于选官制度产生了新的政治诉求,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的推广,使各个阶层的有志之士都有机会通过科举考试来获取官职地位,从而间接地推动了地主阶层的发展,壮大了地主阶级的力量。随着唐代门第制度的废除,大量寒门子弟凭借科举考试踏上仕途,这标志着中国已经开始进入了科举时代。
——摘编自李烁《浅析唐朝科举制度与朋党政治》
材料二:宋太祖陈桥兵变夺取政权,为了重建国家制度和秩序,针对科举制度之种种弊病,不断予以矫正。建隆三年下诏规定:“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子孙、弟侄”,且“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以切断座主、门生的利益纠结,殿试制度确立之后,恩归君主。建隆四年,再次下诏,废除“公荐”制度,权贵豪门借助“公荐”,最容易上下其手,操纵科举。同时创设了全新的“给食”和“特奏名”,所谓“给食”,即为赴京考生提供食宿费用,以收取新归附之地士心;“特奏名”即照顾录取年龄较大且屡次落榜的考生。到太宗时期,取士人数明显增加,改革举措也更为大刀阔斧一些。首先,放松了对门第的限制,工商之子,亦能入仕;其次,加重了科举题目的政治化、道德化倾向;另外,推出“锁院”和“糊名”制度,士人在科举中的黜落与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
——摘编自诸葛忆兵《论北宋初期科举制度之变革》
材料一 《后汉书》记哀牢夷(位于缅甸云南交界处)种植棉花……哀牢夷被汉征服后,植棉东传到广西及越南边境一带……7世纪左右,植棉逐渐传布到广东及福建。
……唐初编撰的《梁书》载:“高昌国(位于天山南路)多草木,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垆,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
——摘编自赵冈《中国棉纺织业史》等
材料二 元朝的江南地区已盛种棉花,北方陕甘一带从西域传来了新的棉种。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朝政府设置了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等省木棉提举司,年征木棉10万匹,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始定江南夏税折征木棉等物,这都反映了棉织业在江南已有普遍的推广。成宗大德时,松江人黄道婆从黎族地区带来了先进的棉纺织技术和工具,从此松江有了轧车和弹弓。松江乌泥泾的妇女以棉织业为副业的有一千余家。所织棉布,已成为名扬远近的商品。
——摘编自《元史》、《梧溪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