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 | 条款内容 |
《大宪章》 |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审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
《权利法案》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
人物 | 言论 |
荀子 | 礼者,法之大兮,类之纲纪也 |
左丘明 |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
司马光 | 有形可考,在天为品物,在地为礼法 |
时间 | 重大史实 |
1981年6月 | 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 |
1982年9月 |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
1986年4月 |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 |
1986年9月 | 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该决议是党的第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
材料 明承元制,中书省作为宰相机构,权力极重。明太祖废中书省,权分六部,相权一度消失。明成祖设立内阁大学士,仅备顾问兼协理章奏。至明宣宗时期,始令内阁票拟,即草拟对章奏的批复意见,时人以为“今之内阁,无宰相之名而有其实”。与此同时,宦官机构司礼监也不断发展,并获得了批红之权,司礼监掌印太监被称为“内相”。然而,内阁与司礼监均非法定的宰相机构。宦官干政一度造成恶劣影响,但所谓宦官专权往往是皇帝为打击内阁而有意为之的,一旦皇帝态度改变,可对宦官任意逐杀。
——摘编自刘宝石《明代司礼监对中枢决策之干预》
材料一 在罢科举之前,清政府认识到需要设立一种西式公立学校来培养人才。此前,除传教士建立的西式学堂外,张之洞、盛宣怀等在武昌、天津、上海等地亦建立过西式学堂,然而期望通过科举晋升官宦之途的学生几乎都不进这类学堂。1901年,清政府命令将各省书院中属省城者改为大学堂,属各府者改为中学堂,但教学内容几乎未变,仍然强调“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1902年,京师大学堂大臣张百熙主持制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了各级学堂章程和管理体制。1905年,清政府专门设立学部,并将学部作为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构,自此,京师大学堂不再兼管行政。
——摘编自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上)
材料二 学堂选官制度成为教育发展的指挥棒,各地学堂和学生数量大为增加。学堂中能够适应新官制的法政学堂最受学生欢迎。大量新式人才进入政府,改变了官僚队伍的结构。宪政编查馆和官制改革文件的起草工作,实际上多由留学生担任。科举制废除后,知识分子或入新式学堂,或出国留学,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思想观念均发生很大变化,很多人走上反清革命的道路。
——摘编自鞠万安《试论清末选官制度的改革》
材料一 1804年,拿破仑政府颁布《民法典》,法典的第一部分是人法,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法典保持了革命的精神但又放弃了革命时期采取的激进措施。在法典中,没有总则和过多的抽象概念,实际规范简洁明确。
——摘编自何方宁《浅议〈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特点及其对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借鉴意义》等
材料二 2020年5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法典吸收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整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事法律规范,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由总则、人格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组成,以民事权利为红线构建民法典体系。
——摘编自王利明《体系创新中国民法典的特色与贡献》等
材料:
时间 | 事件 |
1569年 | 葡萄牙人克鲁兹出版了《中国游记》,较早地向欧洲介绍了中国的科举制度 |
18世纪 | 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极力主张学习中国的科举制 |
19世纪中期 | 克里米亚战争暴露了英国政府官员的无能,英国遂于1855年成立了文官事务委员会 |
1870年 | 英国颁布有关文官考试的枢密院令,正式确立起了文官考试制度 |
1883年 | 美国国会通过《文官制度法案》,确立文官考试制度 |
19世纪末 |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建立起文官考试制度,同时也确立了择优录取、政治中立等原则 |
19世纪末至20世纪60年代 |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官队伍不断膨胀,效率趋于低下 |
20世纪80年代以来 | 英美等国进行文官制度改革,精减文官数量,实行政府服务的部分市场化,同时强化对文官的绩效评价 |
——据黄守勇《论西方的文官制度》整理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西方文官制度”拟定一个论题,并加以阐述。(要求:写明论题,史论结合,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