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元前11世纪,在牧野之战中周人战胜了曾经相当强大的商人,获得了对中原地区的统治权。为了能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内迅速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推行了分封制,“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李凤琴《西周分封制与西欧中世纪分封制之比较》
材料二 分封制在联系制度上就已经决定了周天子的政权不稳,国家的动荡。面对众多力量强大且不受约束的诸侯,假使一家的实力真正成长到能够与天子抗衡,那么王朝的覆灭也就不远了。况且世袭制的延续性,就能够让一方诸侯持续的累积实力。
——陈鑫高、刘红琪《郡县制较于分封制优势分析与反思》
——摘编自史庆春《从论语“问政”看孔子的德治思想》
材料二:商鞅将原有井田制,即土地归国家、诸侯宗氏所有,人民只是在井田上耕作,改为承认土地私有制。并且规定人民可以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由各人所占有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在政治制度的改革上,商鞅将全国乡邑合成三十一县,其管理人员都由中央任免,使君主能够直接掌握县的行政。他还通过一系列的利益激励,促使军人在战场上勇猛杀敌。
——摘编自赵燕霞李怡《商鞅变法与秦国崛起》
材料一 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
——摘编自《汉书·刘辅传》
材料二 汉武帝时,通过行政干预和经济剥夺来削弱高赞、富商大贾的势力,使抑商政策达到极端;实行盐铁酒专卖,迫使大商贾选出商业活动的主要阵地,起到了压制商人的目的……改币制,也在于打击“不佐国家之急”的商人;均输、平准的实行更是以官办贩运货物排除私商,并由政府垄断物价,而征收财产税及算缗、告缗,几乎使全国所有富商大贾陷于破产。
——摘编自王惠茗《论秦汉时期的抑商政策与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柳宗元《封建论》)
“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顾炎武《郡县论》)
“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王夫之《读通鉴论·秦始皇》)
根据材料,提炼一个观点,以“郡县制”为主题,展开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