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进化的蒙昧时期,就已经具有一种才能,这种才能,因为没有更恰当的名字,我姑且叫它为数觉。由于人有了这种才能,当在一个小的集合里边,增加或者减去一样东西的时候,尽管他未曾直接知道增减,他也能够辨认到其中有所变化。
数觉和计数不能混为一谈。计数似乎是很晚以后才有的一种收获,由后文可以知道,它牵涉到一种颇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就我们所知,计数是一种人类独具的特性;另一方面,有若干种动物看来也具有一种和我们相类似的原始数觉。至少,有权威的关于动物行为的观测家持有这种主张,而且有很多实例支持这种理论。
例如,许多种鸟类是具有这种数觉的。鸟巢里若是有四个卵,那么可以安然拿去一个;但是如果拿掉两个,这鸟通常就要逃走了。鸟会用某种奇怪的方法来辨别二和三。但是这种才能不仅限于鸟类。实际上,我们所知道的最惊人的例子要算叫作“独居蜂”的昆虫。这种母蜂在每个巢里下一个卵,并且在巢里面预先储藏了一批活的尺蠖,作为幼虫孵化后的食料。使人吃惊的是,各类独居蜂每巢里所放的尺蠖数目都是一定的。
由于蜂类行为的规律化,而且这种行为和它的生命的基本机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上述例子不如下面的例子来得更加令人信服。这里所举的鸟的行为,似乎已经处于自觉的边缘了。
有个田主决心要打死一只在他庄园的望楼里筑巢的乌鸦。他试了好多次想惊动它,始终没有成功:因为人一走近,乌鸦就离开了巢,飞开了。它栖在远远的树上守着,等到人离开了望楼,才肯飞回巢去。有一天,这田主定下了一个计策:两个人走进望楼,一个留着,一个出来走开了。但是乌鸦并不上当:它老等着,直到留在望楼里的人也走了出来才罢。这个实验一连做了几天: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都没有成功。末了,用了五个人:也像以前一样,先都进了望楼,留一个在里面,其他四人走出来,离开了。这次乌鸦却数不清了:它不能辨别四与五、马上就飞回巢里去了。
这个例证可以引起两种反驳的意见。第一,具有这种数觉的动物只限于极少的几类,而在哺乳动物中就没有发现这种才能,甚至猿猴也好像没有。第二,就已经知道的一切事例而言,动物数觉的范围实在太小,简直可以略而不论。
第一点意见我们是承认的。这确乎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识数的才能,不论是这种形式或那种形式,看来总是限于几种昆虫、几种鸟类和整个人类。对于狗、马和其他家畜所做的实验和观察,都不曾发现它们有什么数觉。
至于第二点意见,却没有多大价值,因为人类的数觉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寻常让一个文明人去辨别数目的时候,他总有意无意地用其他的技能,诸如对称图形读法、心计组合法、计数术等,来帮助他的直接数觉。特别是,计数已经变成我们智能的如此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用心理学的方法来实验我们的关于数的知觉,实在是很困难的。但是,话虽如此,现在还是有了一些进展。根据精密安排的实验结果,不能不下结论说:普通文明人的直接视觉数觉,很少能超过四,至于触觉数觉,范围甚至还要小些。
我们绝没有理由相信,我们的远祖有更高的天赋,却有许多理由使我们怀疑这种想法。试看各种欧洲语言,几乎都带有这种早期局限性的痕迹。英文的thrice和拉丁文的ter,有同样的双重意义:三倍和许多。拉丁文的tres(三)和trans(超过)之间有着可信的联系,而法文的très(甚)和trois(三)也是如此。
一种比鸟类高强不了多少的原始的数觉,就是产生我们数概念的核心。毫无疑问,如果人类单凭这种直接的数的知觉,在计算的技术上,就不会比鸟类有什么进步。但是经历一连串的特殊的环境,人类在极为有限的数知觉之外,学会了另一种技巧来给他帮忙,这种技巧注定了使他们未来的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这种技巧就是计数,并且,正是由于有了计数,我们赢得了用数来表达我们的宇宙的惊人成就。
有些原始语言对于虹的各种色彩都有专门的词,但是没有“色”这个词;又有些语言所有数词都有,只是没有“数”这个词。其他的概念也有这样的情况。在英文中,对于某些特种集合,有丰富的本国语言的表现方法,例如,flock(一群)、herd(一帮)、set(一套)、lot(一大堆)、bunch(一束)分别适用于特殊的场合,然而collection(集合)和aggregate(集)这两个词却是外来语。
具体的东西总在抽象的东西之先。罗素说:“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年,人类才发现一对锦鸡和两天同是数‘二’的例子。”到现在我们还有不少词来表达“二”这个概念,如pair、couple、set、team、twin、brace等。
早期数概念的极端具体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辛姆珊族的语言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种语言共有七种不同的数词:一种用于走兽和扁平的物体,一种用于时间和圆形的物体,一种用来数人,一种用于树木和长形物体,一种用于小艇、一种用来测量,还有一种是在没有特定对象时计数用的。最后一种大概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前几种必定是这族人还没有学会计数之前的早期遗物。
正是计数,才使具体的、不同质的表达多寡的概念结合为统一的、抽象的数概念,前者是原始人的特点,后者则是数学发展的前提。
(摘编自丹齐克《数:科学的语言》,苏仲湘译)
名人传
(日本)中岛敦
赵国都城邯郸有一男子名曰纪昌,立志要成为天下第一神射手。他遍寻值得拜师之人,最终认为论射术当今天下恐无人能及名射手飞卫。传说那飞卫技艺精湛,能于百步之外射穿柳叶,箭无虚发。纪昌于是不畏劳苦找到飞卫,拜入其门下。
飞卫对新进弟子纪昌说,想学射术,必须先学会不眨眼。纪昌回家就钻到妻子的织机下,翻身仰面躺于地上。两年后,他甚至已经忘记该如何闭眼。直到最后,竟有小蜘蛛在他睫毛之间结网做巢,他才终于有了自信,禀告老师飞卫此功已成。
飞卫听后说:“未也,必学视而后可。视小如大,视微如著,而后告我。”
纪昌用发丝将虱子绑住,挂在朝南的窗户上终日观察。日复一日,吊着虱子的窗外景色更迭变化,从春光和暖到夏日炎炎,转而秋高气爽北雁南渡,紧跟着冬寒凛凛飞英蔽日。某日纪昌猛然发觉,窗前的虱子看在眼里竟有马那么大。他一拍大腿道是大功告成,随即走至屋外。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眼中的人如高塔,马似峻峰,猪看似山丘,鸡有如城楼。纪昌大喜,当即拜见老师,禀报此事。飞卫听后首次肯定了这名弟子:“汝得之矣!”当即开始将射术奥秘倾囊相授于纪昌。
纪昌的射术进步之快令人惊叹,老师开始传授秘技,一个月后,他尝试速射箭矢百支,发发相及,矢矢相属,绝无一矢坠地。飞卫在旁观看,不觉脱口道:“善!”
纪昌在老师那里已无艺可学,某日竟心生歹念。若要成为天下第一神射手,非得将飞卫铲除不可。他暗中等待机会,终于某日在郊外等到了独行的飞卫。纪昌心意已决,当即取箭引弓,飞卫察觉到杀意,也执弓相迎。二人互射,箭矢每每在半途相撞,应声同时坠地。箭矢落地而不扬起半点尘埃,当是二人技艺皆出神入化之故。且说互射之际,飞卫箭矢已尽,而纪昌仍余一矢。纪昌心喜,取箭就射,飞卫则慌忙折取路旁棘刺之端扦之,正中箭镞。纪昌心知非分之念终难实现,一股出于道义的惭愧悔恨油然而生。反观飞卫,死里逃生之后如释重负,同时又对自身技艺颇为满意,全然没有半点对敌人的憎恨。二人冲向对方,在原野中拥抱,当场洒下师徒情深的泪水。
飞卫与弟子相拥而泣,心想弟子若杀心再起则凶险至极,于是打算给纪昌指明新的目标,以转移其注意力。他告诉这名危险的弟子,若还想在这条路上精益求精,则要不畏太行群山险峻,往西登上霍山之巅。彼处有甘蝇老师,乃旷古绝今之箭术奇人。
纪昌当即踏上西行之路。老师说二人技艺在甘蝇面前如同儿戏,这刺激了他的自尊。如若此言属实,那就代表他距离天下第一的目标还路途遥远。他一心赶路,攀险峰,过栈道,磨破脚底,双腿尽是擦伤,一个月后,终于抵达目的地,登上山顶。
彼时纪昌锋芒毕露,迎接他的则是一名目光如绵羊般温顺、步履蹒跚的老者。老者或已不止百岁,他弯腰驼背,行走时白胡须都拖在地上。
纪昌赶忙道明来意,他说得很大声,生怕对方耳背。他说此次前来主要为请老者对自己的射术评价一番,只听得弓弦作响,这技艺精湛的一箭竟让碧蓝空中五只大乌齐齐应声而落。
老者含笑首肯,道纪昌还算有些本事——不过此终究只是射之射,看来好汉尚未习得“不射之射”。见纪昌心头火起,老者便领他至两百步开外一峭壁处。下方绝壁笔直如屏风,正可谓壁立千仞,溪流在下面遥远如细丝,仅是俯瞰一眼便令人晕眩,可见地势之高。纪昌心想此时怎能退缩,站上去时那石头还轻微摇晃了一下。他硬着头皮搭箭开弓,岂料正碰上一颗小石子由悬崖边滚落。纪昌被石子的去向吸引了注意,不禁脚底发软,遍身冷汗,只能俯身趴在石面上。老者微笑着伸手搀扶纪昌下来,自己又站上去,请纪昌看他射箭。纪昌脸色苍白,心中惊惶尚未平复,不过还是很快意识到了问题——老者没有弓如何射箭?弓呢?老者是两手空空。弓?——老者笑了。用弓箭那还是射之射。这不射之射,用不上乌漆之弓,也无需肃慎之箭。此时二人头顶之上,一只鹰正在极高的上空盘旋。甘蝇注视着仅芝麻大小的鹰看了一阵,随后展臂作开弓状,以满月之势放出无形箭矢。再看那鹰,连翅膀都没扇动一下,竟直直朝岩石之上坠落而来。
纪昌不寒而栗。他感觉直到今日才总算得以一窥射术登峰造极之境界。
在这位年长的神射手身边,纪昌修行了整整九年。无人知晓这期间他经历了怎样的磨炼。九年后纪昌下山归来,众人皆因他面相大变而震惊。曾经那不服输的倔强面庞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木偶一般的愚者相貌。他去拜访阔别已久的老师飞卫,而飞卫一见他便大声感慨——这才是天下第一神射手。诸如我辈实在望尘莫及。
都城邯郸迎接了天下第一神射手纪昌的归来,众人坚信即将目睹他的神技,皆翘首企盼。
然而纪昌却对此置之不理。甚至,连弓都不再碰了。有人问此中缘由,纪昌答曰:“至为为无为,至言为无言,至射为无射。”实际上,他的晚年已全然进入无为自化的境界,苍老的纪昌甚至已认不出弓,也忘掉了它的用途。
据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邯郸城内的画家都藏起画笔,乐师都扯断琴弦,工匠们则耻于手执规矩。
(有删改)
甲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老子》第六十四章)
乙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 , 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 , 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或曰:老莱子亦楚人也,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云。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隐君子也。
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宗子注,注子宫,宫玄孙假,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之子解为胶西王卬太傅,因家于齐焉。
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
(选自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删改)
老子修道德A其学B以自隐C无名D为务E居周F久之G见周H之衰
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②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
送从弟皮崇归复州①
皮日休
羡尔优游正少年,竞陵烟月似吴天②。
车螯③近岸无妨取,舴艋④随风不赀牵。
处处路傍千顷稻,家家门外一渠莲。
殷勤莫笑襄阳住,为爱南溪缩项鳊⑤。
【注】①复州:州名。唐宝应后,州治在竞陵(今湖北天门市)。此诗是诗人早年隐居襄阳鹿门山时所作。皮日休是复州竞陵人。皮崇当在复州任职。②吴天:吴中(今苏州)。③车螯:河蚶,肉味鲜美。④舴艋:小船。⑤缩项鳊:鱼名。襄阳盛产此鱼。
香菱学诗是《红楼梦》中的一段插曲,甚至是一截枝蔓。其中开诗学诗艺课的林黛玉,讲的是老方法,没有____的惊人之语。
脂砚斋评析说,这一段是不可或缺的。因为香菱的根基、容貌都不俗,不能不入大观园,然而又没有她入局的机会,就要闹出个她要学诗来。①( )。但因此写出半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来,那就成了以意强为文了,这可是写小说的大忌。
香菱是____的甄士隐的女儿,她的出身高贵。而曹雪芹是重视门第的,看看他对赵姨娘的描写就能深刻体会到这一点。香菱被人贩子拐卖,虽然留下了呆气,②( )。《红楼梦》中出现这样一个命途多舛的人物,对于警告读者不要对人生抱有太多天不切实际的幻想十分重要。但整体上来说,曹雪芹笔下的香菱,却远不像把其他几个“钗”写得那样动人。这说明曹公写作中也有笔不逮意、____的情形。
《红楼梦》是小说,但是频频出现诗歌,谈诗讲诗赛诗,写得生动活泼。昔日中国,诗与文章是雅的,够得着高大上的;而小说是____者讲的市俗段子,离高大上远了去了。曹雪芹那么多小说角色吟诗、诵诗、讲诗、论诗,也许还有显示自己也够得着诗作的用意吧?
①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③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
④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
以上是课本中的经典名句,虽然产生于两千多年前,但至今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给我们以启迪。请以其中两句为基础确定立意,并合理引用,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阐述你的认识和思考。
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组合,可立意为“立弘毅志向,筑相爱盛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