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郡县制是分封制的继承和发展
②废分封,立郡县是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
③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的进步
④废分封,立郡县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材料一: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必然结果就是贵族制让位于官僚制。官僚制是顺应中央集权和皇权制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在官僚制时代,不管是旧贵族、新贵族,还是新兴的士人阶层,都必须通过任命,转化为官僚,才能成为政体的直接参与者。
——《文史纵横》2009年第3期
材料二:秦以后,官僚对皇权也起到很多的制约作用。由于儒学取得正统地位,先秦儒学中的民贵君轻、君臣共治、明主慎法等观念也得到传承。遇到贤明的君主,官僚就可以以此为据,抑制皇帝的私欲。官僚制度通过制度化的权力也可以约束皇权。
——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分析》
材料三:行省实行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行省官员通常由平掌、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六七人组成。……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显而易见,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
——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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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王夫之认为封建论者是搞无益的争论:“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一如柳宗元所论,王夫之认为秦是行了大公,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伴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而治民之纪,亦何为而非天下之公乎王夫之认为,事物都有两面性,但郡县制与封建制相比要好得多,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万昌华《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
分析材料,以“制度创新与实践”为主题提炼出一个观点,并加以论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观点,论述须有史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