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 |
1949.10—1950.1 | 苏联、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朝鲜、 蒙古、民主德国、阿尔巴尼亚、越南 |
1950.4—1950.10 | 印度、印度尼西亚、瑞典、丹麦、缅甸、列支敦士登、瑞士、芬兰 |
据此推知,1949年10月----1950年10月,新中国外交( )
材料一:张居正(1525-1582年)改革的内容之一是清丈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把田赋、原先按户征派的力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计亩征银”;官府用取代力役的丁银雇人服役;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
——摘自岳麓版教材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二:明中后期朱载堉作《醒世词》描绘世态人情:“世间人睁眼观见,论英雄钱是好汉。有了他诸般趁意,没有了他寸步也难。……人为铜钱,游遍世间。求人一文,跟后擦前。”
伍袁萃作的《林居漫录》中记载“奴富至数百万,初缙绅皆丑之,而今则乐与为朋矣”;“缙绅家之女(婚嫁)惟财是计,不问非类。昔人所丑,今人所趋也”
——摘自岳麓版教材选修一《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第一条,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第二条,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同时又是陆、海、空总司令,执掌最高军事指挥权。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任命高级官吏包括国务卿、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第三条,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得终身任职。
——摘编自1787年联邦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77年以来部分年份高考作文题目
年份 | 高考作文题目 |
1977年 | (河南卷)《为抓纲治国的大好形势而拍手叫好》、(西藏卷)《我的革命理想》、 (上海)《知识越多越反动》 |
1978年 | 《速度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 |
1985年 | 以化工厂排放毒气为材料,写一封给《光明日报》编辑部的信 |
1986年 | 《树木•森林•气候》 |
1991年 | 描写“圆”的想象物 |
1994年 | 《尝试》 |
2001年 | 《诚信》 |
2002年 | 《要不要救一个陌生人》 |
2004年 | 《相信自己与听取别人的意见》 |
2009年 | (江苏)品味时尚 |
2010年 | (辽宁)讨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 |
(注:未注明省份的是当年全国卷题目)
围绕表中材料,结合中国现代史的具体史实,自拟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论题,阐述须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