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75年1月,中日就签订和平友好条约举行谈判。中方以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为基础提出包括反对霸权等内容的条约方案。日方对此提出异议。……在中国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复出,着手推动中国的对外政策朝着既服务于消除现实威胁,反对霸权主义的战略,又有利于实现现代化和维护稳定的国际环境这一大目标进行重大调整。在日本,福田赳夫组阁,在政界和财界都对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对恢复谈判表示出积极姿态。当时,美国卡特政府规劝日本在中日缔约问题上积极行动。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正式签署。条约中的“反霸条款”最后表述为:“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摘编自陶永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