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老胡。但是,父亲去世一年后,他娶了我妈。
我们都知道,我们母子俩需要一个男人。后来便遇见了老胡,他是小城的一个包工头,离异。
我讨厌他。母亲炖的排骨,他总是跟我们娘俩平分;他站在路边看着刚放学的我半天搞不定自行车的链子,却袖手旁观;他暑假把我带到他的工地上,给他手下的人打工,看我晒得又黑又瘦却是喜欢得很,虽然他给了我工钱;他对母亲好,给母亲买衣服从来都舍得,对母亲从来没有吼过,对外婆也是大方得很,所以,他们都说母亲的命不薄。
我知道他也不喜欢我,他总是嫌我太女孩子气,他不喜欢我说话用那么小的声音,甚至不喜欢我白白的衬衣领子。他说,爷们儿要有个爷们儿的样子。
三个月之后,我在学校打了架,一个同学拿了我的笔,硬说是他自己的。这笔是老胡给的,给的时候说不值钱让我拿去用,第一天就被班里最强悍的男生拿了去,还放肆地在笔端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脸的鄙夷:“就凭你的后爹,能给你买这派克笔吗?”最终,我们动了拳头。老胡被叫到老师的办公室训话,开始还低眉顺眼地道歉,后来,知道了原因就跟我们戴着瓶底眼镜的老师好一顿激辩,他主张这架打得没错,领我出办公室的时候,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
出校门正是放学的时候,他拦在门口,等着那几个男生。他说,来,你们一个一个来打,是爷们儿就要有爷们儿的解决方式。于是那天傍晚,很多人围在学校旁边的胡同里,看我怎样地歇斯底里。最终,我拿着那支派克笔一瘸一拐地跟老胡回了家。他揉揉我的脑袋,夸奖我“爷们儿不错,像我的儿子”。
这件事情,母亲始终不知道,这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有了秘密的两个人总会有些小小的亲近。
高考的那年,我意外地失利,成绩只能上个专科。母亲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复读,被他一口拒绝了。他说,复读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我和母亲都沉默着,毕竟是继父,大抵是计较的。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也说得轻松无比,他说,别管有用没用,挑个自己喜欢的。最终我报了警校。
我毕业的时候,为了爱情执意要去千里之外的城市闯出一番天地。老胡生平第一次对我大发雷霆,我知道我应该留在他和母亲身边尽孝,但是那个城市里有我梦寐以求的爱人和生活,我最终是自私的。
走的时候,是凌晨4时的车,摩托车坏掉了,为了赶时间,老胡在楼下随便找了辆邻居没锁的破自行车,用袖子擦了下后车座,让我上车。我有些迟疑,他却已经蹬上了车子,我小心地坐着,小城的街道很空旷,他的后背努力地向前弯,他的衣服被清晨的风吹起来,我突然便落了泪。我上车的时候,他说,存折在你的口袋里。我打开,一笔一笔,有百元的,也有千元的,我着他拿着它们去银行一点点地攒起来,为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的未来做准备,而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我看着老胡,眼圈就红了,我说:“爸爸 ,你多保重。”老胡一巴掌拍过来,说:“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可是,车开出去之后,我看他扭过头去擦眼泪,比娘们儿还娘们儿。我以为他会一直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坚强的爷们儿样的支撑,没想到时光已经让他那么脆弱。半年之后,我回家,带了我的女朋友,带了他爱抽的烟,还有一身好西服,而他已经躺在了床上。
我请了假留下来照顾他,那是我们生平最快乐的日子。天晴的时候,我推着他去近郊的每一介景点。过马路的时候,即使推着他,我也会握住他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地握住他的手,厚实而温暖。他像个孩子般地听话与依赖。他的笑容始终没有停过,跟问候他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儿子,老胡的儿子。
公司有急事,我对老胡说我要回去处理一下,我说,我只要两天,你等着我。可是,只隔了48小时,我回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有了他的遗像,他最终没有等我。
他最后的时光,我却不在他的身边,这成了我一生的疼。
(摘自《航空报》,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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