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61年8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庐山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和“工业十七条”。《指示》认为前一段时期权力下放的过多、过于分散,所以现在要把权力更多地集中到中央一级,并强调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不得在计划之外层层加码,在之前下放给地方的中央企业中,凡是产品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调度的,现在一律收回中央等等。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面,“工业十七条”规定企业必须规定“五定”(即国家给企业定产品的方向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和动力的消耗定耗和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外部协作关系)和“五保”(即企业向国家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 进行生产。在这一新体制下,厂长将重新有权总理企业内部的行政事务,且企业中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都将由专业人员负责。
——摘编自《论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初中国工业管理体制改革》
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材料中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