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清政府……把垦荒成绩列为考核地方官员的一个内容。督、抚、布、按,在一年内垦至六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道、府垦至二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州、县至三百顷以上者加升一级。若开垦不实及垦而复荒,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
——《二十五史新编·清史》
材料二: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黄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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