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求若干个相同的有理数(均不等于0)的除法运算叫做除方,如2÷2÷2,(-3)÷(-3)÷(-3)÷(-3)等.类比有理数的乘方,我们把2÷2÷2记作2③ , 读作“2的圈3次方”,(-3)÷(-3)÷(-3)÷(-3)记作(-3)④ , 读作“-3的圈4次方”,一般地,把a÷a÷a÷…÷a , (n个a , a≠0)记作 , 读作“a的圈n次方”.
→2④=2÷2÷2÷2=2×××=→
①直接写出计算结果:2③=,=;
②关于除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任何非零数的圈2次方都等于1; B.对于任何正整数n , 1ⓝ=1;
C.3④=4③ D.负数的圈奇数次方结果是负数,负数的圈偶数次方结果是正数.
我们知道,有理数的减法运算可以转化为加法运算,除法运算可以转化为乘法运算,有理数的除方运算如何转化为乘方运算呢?
①试一试:
仿照上面的算式,将下列运算结果直接写成幂的形式.(-3)④= ▲ ;5⑥= ▲ ;= ▲ .
②想一想:将一个非零有理数a的圈n次方写成幂的形式等于 ▲ ;
③算一算:122÷×-÷33 .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