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7日晚,户县的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于是他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竟以此为乐,后来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
材料一:在公共场所,我们经常看到有的人践踏草坪、攀折花木,有的人破坏正常秩序,有的人随地吐痰,有的人破坏社会公物;经常听到有些人肆无忌惮地大声喧哗,有的人在高声打电话,有的人在旁若无人地说脏话……
材料二: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现象:乘车、乘船、飞机时,要遵守制度,听从指挥,维护交通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参观游览时,要爱护游览地的公共财产、文化古迹和花草树木,维护良好秩序,注意卫生,不随地乱扔杂物等。
材料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言有物而行有格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材料二:孔子说:“行已有耻。”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
材料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材料四:独善其身,方能“止于至善”。一个人以宽广的胸襟、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品格行事,无论何种境遇都不弃善从恶,即使他普普通通,我们能说他一事无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