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社会危机严重
②八股取士制度日趋腐朽
③民主思想产生
④思想界因循守旧
晚明时期会社简表
名称 | 地点 | 描述 |
匡社 | 苏州 | 王夫之与友人立志匡时救世 |
复社 | 吴江 | 黄宗羲等人訾毁时政,裁量公卿 |
岭南会馆 | 苏州 | 广州商人联乡谊,保商务,谋公益 |
讲学会 | 无锡 | 东椿书院组织学者面向大众,讲求实学 |
材料一:顾炎武的《郡县论》认为郡县制是政治最大的弊端,“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郡县制是皇帝最大化自己权力和利益的手段,所谓“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中央专权钳制之下,地方社团和地方官毫无积极性可言,致使民穷国弱,而振兴国家的办法就是分权给地方,让地方社团强盛,授地方官以实权,“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以厚民生和强国势。
——摘编自彭小瑜《以政治人类学质疑‘‘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材料二: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荼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敲剥天下之骨髓,’的君主是人民的“寇仇”,是“独夫”,黄宗羲认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主张通过学校和实行法治来监督君权。这种学校具有对天子直言“政有缺失,“‘公其非是”的职能,类似于近代的代议机构。他提出以“天下之法”取代君主的“一家之法”,从而实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理想。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廷议修《明史》,特开“博学鸿儒科”,以延揽人才。叶方蔼向康熙帝推荐黄宗羲。黄宗羲的弟子陈锡嘏当时在北京任职,代为力辞。黄宗羲闻知后即致书陈锡嘏表示感谢,说如果让他“待诏金马”,无异于“断送老头皮也”。
康熙十九年,黄宗羲年已七十一岁,徐元文(顺治十六年状元,官至户部尚书)在康熙帝面前举荐黄宗羲参与修史,康熙帝下旨浙江督抚“以礼敦请”,黄宗羲仍然托病力辞,却派遣自己的儿子黄百家到徐元文主持的明史馆去修史了。
康熙二十六年,黄宗羲在写给徐乾学(康熙九年探花,官至刑部尚书)的一封信中写道:今圣主特召,入参密务,古今儒者遭遇之隆,盖未有两。五百年名世,于今见之……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