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的战争(部分) | |
时间 | 事件 |
前714年 | 宋殇公不按时朝见周王,郑庄公率兵伐宋。 |
前713年 | 鄙国公然违抗王命,齐、郑二国联合发动了讨伐鄙国的战争 |
前709年 | 芮伯姬万因与其母矛盾而被逐居于魏国后,芮更立君,周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
武昌起义后部分地区政权更选情况 | |
地区 | 情况 |
湖北、浙江、江西 | 革命党人发动起义,推立宪派人士和旧官僚为都督 |
湖南 | 革命派夺取政权后又失去政权 |
江苏、广西、安徽 | 立宪派、旧官僚抢先宣布“独立” |
云南 | 表面不是立宪派或旧官僚掌权,实际上为其左右 |
材料一:《法经》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据《晋书·刑法志》载:“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法经》共分六篇:(一)盗(侵犯财产),(二)贼(伤人身体、犯上作乱),(三)网(审判),(四)捕(追捕),(五)杂(其他犯罪行为),(六)具(量刑规定)。法典视盗、贼独重,其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还规定“窺宫者膑(挖膝盖骨),拾遗者刖(砍脚),日为盗心焉。”《法经》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体现,其精神延续于北魏,又为唐宋明清律之太祖也。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二: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其内容如下:
项目 |
主要内容 |
备注 |
表一:传唤 |
诉讼规定 |
|
表二:审理 |
司法审理 |
|
表三:执行 |
判决执行 |
|
表四:家长权 |
身份 |
|
表五:继承与监护 |
遗产和债务继承 |
出现“借贷”、“买卖”等契约 |
表六:所有权 |
所有权转移 |
|
表七:房屋和土地 |
邻里关系 |
|
表八;私犯 |
伤害、盗窃、诈骗等 |
刑法制裁仅10条,余皆民事处罚;公然唱侮辱他人的歌,处死刑 |
表九:公犯 |
犯罪 |
|
表十:宗教 |
宗教仪式与习俗 |
|
表十一:婚姻 |
平民与责族不得通婚 |
|
表十二:补充 |
祭品和债权占有 |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摘编自周志斌《明代周忱苏松赋役改革述略》
——摘编自[美]亨利.基辛格著,顾淑馨林添贵译《大外交》
——摘编自陈新宇《从礼法论争到孔教入宪》
五次技术创新浪潮情况 |
|||
技术和组织创新浪潮 |
“先导”和主导产业 |
交通与通信基础设施 |
管理与组织变革 |
工业的水力机械化 |
棉纺、铁制品、水车、漂白剂 |
运河、帆船、收费公咯 |
工厂制、企业家、合伙制 |
工业与交通的蒸汽机械化 |
铁路与铁路设备.蒸汽机,机床制碱业 |
续路、电报、蒸汽船 |
股份制、技工承包制 |
工业、运输和家庭 电气化 |
电气设备、重型机械、重化工、钢制品 |
钢轨、钢船、电话 |
职业经理人、“泰勒制”、大企业 |
交通、军民摩托化 |
汽车、卡车、拖拉机、坦克、柴油机、飞机、炼油厂 |
无线电、高速公路、机场、航空公司 |
大规模生产与消费、福特制、科层制 |
国民经济计算机化 |
计算机、软件、电信设备、生物技术 |
“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 |
内部网、局域网和全球网 |
——摘编自黄阳华《工业革命中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的历史考察与展望》
从表中提取相互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世界近现代史的相关史实予以说明。(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