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译本《泰西民法志》(1898年) | 介绍了马克思的生平及其基本思想,还介绍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 |
中译本《社会主义神髓》(1903年) | 介绍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几处引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原著中的话 |
朱执信的著述(1906年) | 介绍了《共产党宣言》十大纲领的主要内容和剩余价值学说的主要内容 |
材料一:腐败普遍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中。古代中国……一是通过道德教育,遏止人们尤其是官吏的贪欲……以清廉为荣、以贪墨为耻,是中国古代家训的重要内容……宋代清官包拯的家训,唯一的内容就是不允许为官的子孙贪赃枉法,若有贪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二是建立监督官吏的机构和严惩贪赃的法律……闻名于世的《唐律》中涉及严惩官吏腐败的条款甚多……(对于贪赃枉法者)最高刑罚可判至流放两千五百里。
——《中国古代的反腐败》
明代《大明律》规定犯“枉法赃”,官“八十贯,绞”,吏“一百二十贯,绞”……若是执法御史及督抚这类的“风宪官吏”犯赃,加二等治罪。犯赃官吏,官除名,吏罢役,永不叙用。
——《朱元璋“重典治吏”与当代反腐败斗争》
材料二:据国际透明组织近年来对各国廉洁度的年度排名,最廉洁的十几个国家中除新加坡外,都是西方发达国家。究竟发达国家建立了怎样的机制,能够“将筐里烂了的桃子挑出来,从而保持整筐桃子的新鲜”?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拥有:(一)专设监督机构;(二)政务公开与财产申报……
——摘编自《反腐败与制度——宏观视角看西方国家防治腐败措施》
材料三:1883年,美国就颁布了《文官制度法》,对政府公务员的行为做出了详细的规范。192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联邦贪污对策法》,规定选举中总统和国会议员得到100美元以上的捐款必须登记。1985年推出的《政府工作人员道德准则》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职做交易;公职人员不得在外兼任与其职责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或从事与其职责相冲突的事务;政府官员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回原工作部门从事游说活动,违反者将受到刑事处分。
在美国,除非能证明媒体存在着实际的恶意,否则对公职人员的报道即使不准确,也免受司法追究。1972年6月17日,美国总统大选在即,在任总统尼克松的5名亲信潜入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总部办公室,偷拍文件和安置窃听器,被当场抓获。其后,尼克松极力阻挠媒体对这一事件的调查,甚至威胁吊销《华盛顿邮报》所属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报纸不为其所阻吓,彻底揭开了丑闻。尼克松也因此被迫辞职。
——摘编自《反腐败与制度——宏观视角看西方国家防治腐败措施》
材料:方案一:孙中山的共和救国论
“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故于政治之精神,执共和主义。夫共和主义岂平手而可得,余以此一事而直有革命之责任者也。”
——孙中山与日本友人宫崎寅藏的谈话(1897年)
方案二:张謇的实业救国论
“救国为目前之急……譬之树然,教育犹花,海陆军犹果也,而根本则在实业。若骛其花与果之灿烂甘美而忘其本,不知花与果将何附而何自生。”
——张謇《对于救国储金之感言》
方案三:陈独秀的民主科学救国论
“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
——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评材料中关于近代中国救国论的观点。
(要求:选择材料中的任意一种观点加以评述;观点明确,史论结合)